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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七夕”夜外出与男邻居唱歌遭其酒后强奸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1:32
  租住在同一栋楼的一对青年男女,平时上下楼碰个照面,只是打个招呼,并不算熟悉。“七夕”节晚,女子被男子邀请出去唱歌,结果男子将酒后的女子强奸。8月18日上午,涉嫌强奸罪的男子阿强被青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来自某县现年25岁的女青年阿桃(化名),租住在仙葫开发区。与她租住在同一栋楼的还有现年27岁的阿强。

  阿强和阿桃并非男女朋友关系,只是平时上下楼碰个照面,打个招呼而已。

  8月16日,是“七夕”中国情人节。当晚,阿强所在公司几个年青人搞聚会。9时许,阿强约阿桃一起唱歌。大家一直喝酒唱歌到17日凌晨2时才散伙。

  之后,阿强扶着喝得晕晕沉沉的阿桃上了出租车,来到仙葫开发区的一家私人旅馆。阿强乘着酒兴与神志不清的阿桃发生性关系。

  当晚与阿桃一起租住的胞姐阿美(化名)不见胞妹归宿,非常焦急。天亮后,她终于在某旅馆找到了阿桃。

  阿桃向胞姐哭诉了头晚发生的一切。阿美立即带胞妹到当地一家正规医院作了妇科检查,医院给出的结论是胞妹的处女膜是新破裂的。得到确切的证据后,阿美于8月17日上午带着阿桃进了仙葫派出所报案。

  8月17日晚,在外躲了一天的阿强,以为风声已过,溜回租住处想拿个人物品,没想到被守候多时的仙葫派出所逮住了。

  在派出所里,阿强痛哭流涕:“都是喝酒惹的祸,要不是酒后兴奋,我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阿桃在接受民警询问时,也追悔莫及道:“我不该这么轻信他人,致使自己失身。”

  此案的发生发人深省:年青人涉世未深社会阅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尤其是女青年,应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女性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减少或杜绝此类恶性案件的再度发生。(何光荣)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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