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江西抚州野猪成患 计划捕猎2200头(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9:37
江西抚州市2010年度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量限额计划。 赣分社 摄

  中新网南昌8月19日电 (华山)江西抚州将猎捕2200头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野猪。

  记者了解到,抚州市日前已下达《2010年度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量限额计划》至各县(区)。全市计划猎捕野猪2200头,华南兔1560只,加之其他各类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9560只,

  据《江西日报》报道,野猪、野兔等数量的剧增,对抚州当地的农林业、农作物生产有很大的影响。野猪会经常跑到田地,糟蹋农作物,啃食、毁坏庄稼。抚州市东乡县每年被野猪破坏的水稻、红薯、花生等农作物面积多达6000余亩,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民间谚语“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是说野猪非常勇猛凶悍。野猪犬齿发达,雄性上犬齿外露,并向上翻转,呈獠牙状,野猪生存能力强,几乎无天敌,在很多地区为农业害兽。

  此外,野猪的繁殖能力极强,一头母猪平均每年能产两三窝,一次下崽一般在8至12头,而小野猪生长两年后,即会长成150斤左右的大野猪。

  除了对农作物的严重影响之外,野猪在当地伤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2006年7月,一头野猪在两个村民的追赶下闯进了抚州市东华理工学院,并咬伤了两个人。直至抚州特警支队派十余名特警赶到后,才将这只60多公斤重的野猪击毙。同年12月,又有一头百斤重的野猪闯入抚州市城外东乡仓堤坝下。闻讯赶来的民警及时疏导围观群众,后被当地特警用霰弹枪击毙。

  江西省林业厅野保局的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捕获后的野生动物将由批准后的部门或企业进行经营和处理。当地的林业局和公安局将共同组织和执行猎捕计划。村民自发组织的猎捕行为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据了解,抚州此次猎捕量限额使用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猎捕量限额计划已分布到抚州市各县(区),狩猎证也明确规定了猎捕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

  除江西省外,湖南、安徽、河南、黑龙江等地也都出现过野猪成患的现象。有林业专家分析,这是由于近年来森林植被迅速恢复,野猪得到了一个好的生存环境。政府禁打禁猎的保护,加之鲜有自然天敌,便造成了今天的泛滥。但同时也有许多生物学专家指出,野猪下山,并不完全是“生态环境好转的象征”,野猪的原始生存环境遭受破坏,生态链断裂才是“野猪侵入”的真正原因。

  据了解,此次抚州全市计划猎捕的除野猪外,还有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动物华南兔。华南兔也称短耳兔、草兔,是一种体型较小的野兔。主要生活在农田中,以农田田埂上的杂草为食,也取食农作物。华南兔在春季,会大量取食豆苗,对农作物有一定的危害。

  记者了解到野猪,华南兔等已列入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名单的野生动物,对其进行猎捕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必须先向当地的林业厅提出申请,需经过批准后,才可正式展开猎捕行动。
(责任编辑:李孟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