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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年起取消暂住证 流动人口将享受12项权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19日19:38
  中新网成都8月19日电 (周迪迪)记者19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日前出台,从明年1月1日起,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12个方面与市民同等的权益,这标志着成都市将全面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居住证制度。据了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暂住证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取消。

  以居住状态重新界定“居民”范围

  成都市作为中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目前全市户籍人口1120万,流动人口300余万。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他们参与成都市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确立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以人员的居住状态重新界定了“居民”的范围,通过居住证逐步赋予持证人与户籍居民接轨的优惠待遇,从制度上保障了来蓉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居住证分两种 5种情形可领五年期居住证

  成都市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两种,有效期分别为五年和一年。流动人口按照拟居住时限长短及就业状况分别领取不同证件。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一月以上的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成都市居住证》: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持证人共拥有12项与市民同等的权益

  持有《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在评选先进、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机动车驾驶执照申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援助、劳动就业、参与社区管理等八个方面享有与成都户籍人口同等的权益。同时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成果申报;按照规定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科技项目资助或者专利补助基金;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申请转为常住户口。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根据当年入学政策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现居住地学校分布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入学。(消息来源:成都市政府)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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