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芬棉
各地政府纷纷成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国务院6月18日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之后,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门近日就贯彻国务院《通知》联合发文。今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产生背景、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四项措施,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严禁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和承诺。
因发展基础设施而生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地方政府没有钱怎么办?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开始尝试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对外融资。
这些公司的名称五花八门: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等等,都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用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设立的,主要为政府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融资,拥有独立法人。这些公司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不少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规范;有的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为这些公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加大;部分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
按照四部门部署,首先是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到底有多大规模债务。为此要求各地政府要摸清,截至2010年6月30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形成的债务规模。
其次,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进行分类: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而借债,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因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而借债,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因承担非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举借的债务。
社会各界一直担心,地方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较大,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确存在较大风险,但目前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一方面贷款增速下降,还款有一定保障,另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贷款拨备非常充足,有足够拨备抵补呆账损失。
严禁地方政府违规担保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四部门具体提出四条措施:
第一,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债务。清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妥善处理对原计划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融资的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切实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损失浪费;明确存量债务偿还责任,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防范道德风险。第二,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规范。对已经设立的融资平台公司,分类清理规范;新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三,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担保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融资项目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要求,融资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严格规范对融资平台公司放贷管理,切实加强还本付息现金流缺失等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第四,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地方政府在出资范围内对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严禁地方政府违反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为各种融资行为提供直接或变相担保。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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