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郄建荣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阳广厦房地产公司闲置土地满两年,8月10日,东宁县国土局对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收回土地决定书。
绥阳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2月6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东宁县图博馆东侧、金鹏小区西北侧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为6551平方米的商服用地和17163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共293万元,已全部缴清,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8年1月30日,约定竣工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因企业资金不足,项目一直未动工建设,闲置已满两年,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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