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23岁的女孩小芳在超市发双榆树店购物时,被保安怀疑是小偷并扭送去检查,同时招致大群人围观。事发后,小芳称自己曾被超市保安逼迫脱衣检查,并因此患上精神疾病,小芳母亲为此将超市发起诉到法院。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3岁女孩成精神病人 昨天上午开庭前两个小时,小芳的母亲王女士就坐公交车到达了法院,并带上了事发时女儿所穿、被保安扯坏的衣服。23岁的小芳外表靓丽,刚刚从老家陕西跳槽到北京一家影楼做化妆师兼后期制作人,每月的工资有6000多元。“孩子每天都很开心,觉得这是她实现梦想的地方”,王女士说,但梦想还未展开就已夭折。今年3月5日,小芳在单位附近的超市发双榆树店购物,结账后被一名未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强行拉扯,并怀疑她偷了东西,扭送到超市办公室检查。在办公室内,小芳被迫脱掉衣服接受检查,警察也在接报后到场,最后发现她并没有偷东西,但超市方面却并没有道歉。
王女士说,回家后,小芳开始出现精神失常症状,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包、浑身哆嗦,叫嚷“我不是小偷”。当晚,小芳留下一封长达8页的遗书,准备跑出门自杀,被王女士拦下。经过医院诊断,小芳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目前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为了调查女儿是否如遗书中所称“被陌生男子强行撕扯,并大声叫嚷,招来很多人围观嘲笑”,王女士说她曾到超市发要求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但被超市拒绝。
超市称女孩自愿脱衣 超市发的两名代理人昨天到庭应诉称,当时是女孩自己脱掉衣服,并没有人强行让她脱。王女士听后非常激动,拿出女儿当天穿的衣服,展示被扯掉的扣子和撕开的毛领。超市发的代理人同时向法院申请对小芳进行病情鉴定,以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被疑盗窃和精神失常之间的因果关系,以此确定赔偿责任。
“我的女儿毁了,我的家也毁了……”王女士哭着说,事发后她到处借钱给女儿看病,现在已经没钱交医疗费,“大夫说孩子永远都回不到以前了。”但泪水并没打动超市发的代理人,法官劝说他们是否可以从人道角度出发,先付一些医疗费,代理人表示要回去跟领导请示后再说。
小芳的代理人张志强律师说,起诉时提出了12万余元的医疗费索赔请求,后续的治疗费用另行起诉。昨天法官主持对双方进行调解,超市发提出一次性给付赔偿金。于是王女士提出了375万元的一次性解决方案。对此,超市发称双方分歧太大。此案将择日继续审理。
庭审焦点
派出所说法被质疑 超市发昨天提交了双榆树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作为证据,其中称,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达超市发办公室,但未发现有人强行让小芳脱衣服,也未对双方做调查笔录。对此王女士当即质疑说,她曾去过派出所多次,希望警方出具现场调查的证明,但对方始终予以拒绝,“为什么超市发就能开出证明?”此外她还提出,这份证明中并没有涉及超市发工作人员对小芳的调查过程,如果前面没有超市保安的言语逼迫,女儿不会自己就脱掉衣服。“事到如今,我女儿甚至没有等到一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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