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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严禁机关办庆典或商演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8月22日21:12
  新华网杭州8月22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未经省政府批准,严禁党政机关举办庆典或商业演出等。

  记者21日获悉,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新近发出的一份通知中指出,要认真解决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执行年度申报制度,未经省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各种庆典、节会、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

  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不准发放各种礼品和贵重纪念品,不准借机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不准向企事业单位摊派各种费用。社团、中介机构、企业等举办的此类活动,政府财政不出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出席、不题词、不发贺信贺电。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通知中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滥用政府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庆典、节会、论坛活动等问题。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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