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诚信政府,需要努力塑造道德公民,提升公民的整体道德水平 政府诚信则社会诚信,社会诚信则国家强盛。然而,打造诚信政府不是一个片面、孤立的课题,需要社会文明的共同进步,需要公民道德水平的整体提升。其中,塑造道德公民,更是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因此,探讨塑造道德公民的基本途径极具现实意义。
突出加强诚信为主的道德教育。一要拓宽教育渠道。在抓好学校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其他教育渠道,形成学校教育、单位教育、社区教育、大众教育相结合的立体教育网络。二要拓展、丰富教育内容。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先进文化教育,引导、激发公民的守信意识;加强“三德”教育,引导和教育社会公民忠于家庭、忠于职守,增强对公共环境和公共文化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加强法制教育,拓宽社会规则教育内容,使公民认同社会规则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三要创新教育方式。不能搞简单的灌输、单纯的说教,必须创造社会公众喜闻乐见、踊跃参与的实践形式和活动载体,将公民道德教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
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诚信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档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公民、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诚信档案。特别要建立完善公民个人信息档案,形成以居民身份信息为基础,以公民信用数据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公民诚信评级和检索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中介机构和公共诚信信息网络,培育和发展具备相应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诚信服务中介机构,支持和鼓励诚信中介机构开展诚信服务。要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构建以“三库”(公安、银行、工商信息库)、“一网”(政府电子政务网)为主要平台的自助查询系统和档案查询系统,将诚信档案、诚信评价结果在相关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公民提高自律意识。
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一要树立标杆。善于在社会公众中发现和培育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的优秀典型,让社会大众学有榜样,做有标准。二要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公民道德、社会诚信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公众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是严明奖惩。进一步完善道德特别是诚信建设奖惩激励机制,使守信者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和表彰奖励,充分享有守信的益处和便利;使失信者无处可逃、声誉扫地。同时,对于道德严重缺失、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查处。
切实抓好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一是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切实从“全能政府”、强权政府的思维方式和运行模式中跳出来,集中精力搞好公共行政,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工作效能。二是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着力规避和防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是以人为本,亲民惠民。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实惠。四是从严治政,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作者系临澧县委书记)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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