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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能否杜绝酒驾现象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24日07:45
  以案说法

  近日,美国一名9次酒驾者被法院判处终身监禁,虽然有醉酒驾驶人因为祸及人命而被判过终身监禁,但仅仅因为酒驾而遭到终身监禁的重罚,却是全球首例,也被称为史上最重的酒驾处罚,因此引发极大的争议

  本报记者汪闽燕本报实习生平影影

  据美国媒体8月16日报道,美国一名习惯性酒驾的男子,在第9次酒驾案发以后,上周被得克萨斯州法院判处终身监禁。这是全球首例,也被称为史上最重的酒驾处罚。

  醉酒驾驶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社会问题,虽然各国对此采取了各种处罚措施,但是酒驾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却时有发生。

  去年9月,我国公安部出台了《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公安机关倾向于以严厉的刑事处罚和行政规制手段,加大对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驶等危险行为的打击力度,其中包括将醉酒驾车纳入犯罪、对酒后驾驶不劝阻的同乘者罚款等。不少人认为目前处罚力度不够是导致酒驾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支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可以将酒驾直接写入刑法。

  但是将酒驾入刑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主观态度难以认定

  在美国的这个案件中,得州威廉森县检察官约翰·布拉德里要求法庭对该名醉酒男子斯托瓦尔进行重判,他认为“这个人非常蓄意地拒绝改过”,可也有人对此表示极大的异议,专打酒驾官司的律师兼《酒驾防御》一书的作者泰勒则不同意对斯托瓦尔判重刑,他说:“这个人有病,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要蓄意伤害别人。”

  很明显,斯托瓦尔的案子和一般的醉酒驾驶案件不一样。法庭一方坚持认为他是蓄意醉酒驾驶,而另一方却表示他没有蓄意伤害别人的意图。关于此案的两种对立的观点,恰恰是法律界针对于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的量刑争论不休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还是故意。

  通俗地讲,就是醉酒驾驶者到底是认识到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但轻信能够避免呢?还是说他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却希望并放任某种危害后果的发生呢?

  可恰恰是如此重要的方面,在司法实践上却面临重大的困难。特别是在相关证据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尤其困难。

  在斯托瓦尔的案子里,布拉德里要求法庭对他进行重判,表示如果再让他开车,他最终会撞死人,并说:“这个人非常蓄意地拒绝改过,继续醉酒驾车。”再加上他前八次醉酒驾车的前科以及他所犯过的其他罪行:盗窃、冒用信用卡和为儿童提供酒精饮料等,这一切让陪审团及法官作出了对他判处终生监禁的刑罚。

  可见,把斯托瓦尔推进监狱的并不是因为他在第九次醉酒驾驶中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是陪审团和法官都认为他的主观心态有继续蓄意酒驾的倾向,认为他的潜意识里是不会对酒驾改过自新的,而他的主观心态最终将造成严重后果,针对于此,法庭才作出了大胆的判决。

  各国入刑不在少数

  这一判决在全球掀起了热议,舆论热议的中心除了刚刚陈述的主观心态问题外,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酒驾入刑是否就能有效制止酒驾行为?正如报道中所说的那样,他仅仅是因为酒驾就遭到终身监禁,用这样的刑罚去预防罪行,是否有点过头了?

  纵观各国的酒驾处罚,将酒驾入刑的不在少数。

  美国对于酒后驾驶的刑罚种类具有多样性,而且相当严厉。美国各州较为常见的做法是(美国各州立法不同)当驾驶人被确认为酒后不当驾驶,将受到吊扣驾证一天,当天不得驾车的处罚。在其后21天的起诉期内可以开车,在等待判决的90天内不得开车。如果法庭认定该驾驶人有罪,将被记10个点,同时,次年的保险费将被提高。如果在1到2年内无不良记录,点数和保险费将相应降低。醉酒驾驶者会被当场吊销执照并且入狱一年,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后驾驶员可以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最高可适用死刑。

  澳大利亚将酒后驾车视为一项犯罪行为,轻者罚款扣分,较严重的当场吊销驾照,如造成人员伤亡,则将面临牢狱之灾。

  新加坡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至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至1万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

  加拿大凡酒后开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的监禁10年,造成死亡的监禁14年。

  在南非,如系初犯,罚款10万美元;若属再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杜绝酒驾关键还在预防

  世界各国在醉酒驾驶处罚方面可谓法律法规林立,并且日趋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但是,事后处罚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还在预防。

  美国对于酒驾的预防,很早以前就采取了措施,甚至还为此制定了相关法律或法案。

  198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禁止未满21岁者饮酒法》就是因为当时年轻人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饮酒开车,为了预防未成年人酒驾事故发生,就制定了此法;而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个别州制定了法案,认定即使是酒馆老板或宴会主人,只要向明显醉酒者提供含酒精的饮料,那么他们对该人因醉酒而发生的伤害他人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

  瑞士的“红鼻子代驾行动”在“预防酒驾”方面为世界各国树立了一个典型,“红鼻子”代驾行动准则是八个字:安全、自律、免费、保密。每辆贴有“红鼻子”标志的志愿车上一般为两人一组。当有人需要时,一人代驾求助者的车,一人开志愿车跟随,将求助者安全送回家中。志愿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免费的,并且对于求助者的一切信息都要保密。这大大降低了瑞士的醉酒驾车率。

  斯托瓦尔也许真的需要法庭给他动点真格的了,否则一次次的醉酒驾驶是不会让他清醒的,美国这次如此严厉的酒驾刑罚,也是对所有人的一个警示。美国的这股龙卷风,刮得好。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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