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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所有医保医院年内将实现同药同价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8月24日08:29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6205种医疗机构用药,年内将在北京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二、三级医院和其他纳入医保的民营医院)实现“同药同价”。

  昨天,北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宣布:北京市2010年药品公开招标完成,共有6205个药品中标。经政府集中采购,上述药价整体下降16%,预计未来一年,可为在上述医院就诊的患者节省药费30亿元。

  招标新政1

  6组各自招标变统一采购

  以往,北京市医疗机构按照其隶属关系,分市属、部属、高校等6个组各自招标。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药品,需在6个组分别投标报价,工作重复,价格在各组中也不完全一致,同城不同价。

  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小林介绍,此次政府集中采购药品的一大变革,就是将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六组归一”,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采购平台,统一同品种、同剂型药品的价格。可减少重复投标,也有利于引导企业降价。

  招标新政2

  取消中间商政府对接药企

  中间环节过多,是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介绍,去年,政府全额出资组建了统一的非营利性招标平台,进行医疗机构用药的集中采购。首次摒弃了中介招标平台,取消了中介费用,而对投标企业免收任何费用,避免企业将费用“转嫁”到药价中。

  同时,政府统一的采购平台只接受药品生产企业投标,拒绝药品经销商参加,免去了药品从生产线到批发、代理商环节的中间加价。

  招标过程

  两次限价挤压药价“水分”

  为有效降低虚高药价,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还采取三重比对、两次限价等措施,挤压投标药品报价中的“水分”。

  据介绍,招标办公室分别收集整理了驻京部队用药中标价、药品市场(药店)售价、全国15省市医疗机构用药的中标价格,共计80万条药品价格信息,与北京地区的投标药品报价逐一进行比对;并制定投标报价上限和成交参考价,形成两次限价,高出限价者“出局”。

  招标效果

  最迟年底患者用上低价药

  为确保患者顺利用上政府采购的低价药,北京市卫生局要求,最快10月底、最迟年底前,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院(军队医院除外)和医保定点医院,均须按照政府公示中标价采购,并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上述中标药品。对患者的售价,只能按照公立医院现行补偿政策加价7%-15%,不得再与药企“二次议价”或擅自加价。

  驻京军队医院用药招标采购,已由总后卫生部和武警总部单独组织完成。

  不过,方来英表示,北京市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已与总后卫生部和武警总部达成协议,今后,军、地医院的药品采购价格将随时相互比较,“就低不就高”,共同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统一供货价,真正做到患者今后在北京各家非营利性医院就诊,享受“同药同价”,“同药低价”。

  ■ 链接

  中标药最高降价52%

  据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统计,参加此次公开招标的药品共计13614个,通过质量和价格竞争6205个药品中标,中标率45.58%,淘汰率过半。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中药、疫苗和麻醉类管制药品外,中标药品占到医院所有用药的80%。

  据统计,降幅大、年让利金额最高的药品包括: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粉针,降52%,年让利额3600万元;北京双鹤高科天然药物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舒血宁注射液,降20.65%,年让利额可达到3300万元;心脑血管病人术后常用的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虽然每盒降价11元,降幅仅为8%,但是由于其销量巨大,其年让利额也十分可观,达到2000万元。

  岳小林介绍,针对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存在价格虚高问题的药品(如芦笋片等),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采取一一对应、精确打击的措施,将其“拒之门外”,或按照核实后的价格进行限价。

  ■ 反应

  医院

  医院总收入会受一定影响

  北京数家地方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药价下降后,医院的总收入会受一定影响,但会通过合理控制医疗成本来弥补。

  309医院药剂科主任冯端浩表示,总后卫生部的药品招标采购已于去年11月完成。由于军队医院用药为集团采购,并承担战略储备任务,20%至30%的常用药价格会比地方医院略低。不过,作为多数时间都是为普通百姓诊疗服务的医院,当然希望尽快实现真正的药品同城同价,并逐步降低药价,以减轻患者负担。

  药企

  应区分对待专利药仿制药

  昨日,一家外资药企负责人介绍,此次参与北京药品集中采购,体会到政府打压高药价的态度十分坚决,对于有竞争的投标品种,一般都喊出20%至30%的降价要求。为确保北京巨大的市场份额,该公司的全线药品在向总部申请后,绝大多数做了降价,这直接压缩了企业本身的利润。

  不过,该负责人认为,同一个药品品种,专利药和仿制药的成本相差太多,希望政府在议价时能区分对待,不要同幅度压价,长此以往,不仅会打击外企的专利药,也会伤害国内药企研发新药的积极性。

  ■ 分析

  统一采购将挤掉3%。中介费

  官员剖析虚高药价“水分”,新采购平台“末位淘汰”价高药

  不少中介费用转嫁到药价

  “药品招标采购中间环节过多,是公众抱怨药价虚高的症结所在。”多年主管北京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市卫生局副巡视员郭晋和介绍,此前,北京药品招标采购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组织,理论上要收3%。的中介费用,尽管很多中介和投标药企达成合作默契,实际收取的中介费用低于3%。,但按照近两年北京医疗机构用药招标采购总额240个亿左右来计算,仍有不低的费用负担,要“转嫁”到中标的药价上。

  另外,中介的药品采购平台接受药品的批发、代理企业投标。而后者的投标价格,一般包含着药品从生产线到经销商的中间环节加价。

  中标品牌最多不超12个

  同时,按照医疗机构的隶属主管部门不同,北京药品采购平台长期分为市属、部属、高校、厂矿、城区、区县6个相互割裂的组,医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

  同时,由于多数国内药企停留在仿制药层面、低端重复竞争的现实,每次药品招标采购,同一品种总有几十家企业的几十个品牌投标。为争夺市场,各药企往往通过买通审评专家,或联合抬高投标价等方法,先确保中标,再疏通医院推销自家药品,无疑加大了药企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回扣”转嫁药价的风险。

  查明弊端,新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想出一个办法:对众多品牌投标竞争的同品种药品,按照投标价格优势,设“末位淘汰”机制,逐一淘汰价高者,以打破投标企业之间的价格攻守同盟,合理控制竞争的品牌数量,确保同品种同剂型采购药品,最多不超过12个品牌中标。

  岳小林解释说,仍保留数个中标品牌,其中包括价格较高的专利药、优质优价药以及普通药品,是为了保障不同患者多层次的用药需求。

  统计显示,本次采购中,有271种医疗机构常用药,在招标时采取了末位淘汰方式“杀价”,同品种、同剂型的药品低价者胜。

  ■ 释疑

  疗效好价格低药品将给予保护

  市卫生局将重点监控中标药品供货、使用,出现问题将网上公示

  新京报:如何防止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常用基本药品“中标死”?

  北京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小林:对于乳酶生、去痛片等疗效好、患者习惯使用的低价药,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将采取保护性措施。

  这次招标中,零售价低于1元的针剂、低于1角钱的片剂,直接公开挂网招标。只要企业报价不高于国家最高限价,均不用竞标,直接在线接受评审专家的品质和疗效评价,通过后即可成交。

  另外,对于人凝血因子VIII、纤维蛋白原等临床长期短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也直接挂网,只要有合格企业愿意供货,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就可成交。这次,共有418个企业的2284个药品,进入中标的低价药、短缺药目录。

  对于一些低于成本价恶意投标,并在中标后不供货的“死标”情况,市卫生局将重点监控低于成本价中标药品的供货、使用情况,一旦出现断供、质量缺陷或与医院“二次议价”等问题,将列入“黑名单”网上公示,并将剥夺两年内再次中标资格。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魏铭言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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