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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8月24日08:28
2009年12月,北京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何凯英演示做布鞋。资料图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统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

  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

  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昨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县级以上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资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县以上政府应支持非遗传承

  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中国将把非遗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

  草案对 非物质文化遗产给出明确界定,包括:传统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以及其他 非物质文化遗产。

  受国务院委托,文化部部长蔡武向常委会做草案说明时表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大量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遭到毁弃,亟须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加强和完善非遗保护、保存工作。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给予有利于开展传承活动的其他支持,支持其参与社会年公益性活动。

  境外组织入境调查需报批

  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将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纳入相关课程。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当开展非遗的研究、教育活动,培养专门人才。

  针对境外组织对中国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草案规定,境内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与境外组织合作进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的,应当报经省、区、市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北京落地

  “北京非遗传人每年补助八千”

  国家非遗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赵书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北京在加大力度扩大他们的知名度,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以让他们做好非遗项目的传习工作。从今年开始,每人还可得到八千元的传习补助。

  赵书表示,认识问题是非遗保护所面临的首要问题。目前社会对非遗的整体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着重利用、轻管理、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

  赵书解释,这些年北京一些有代表性的传承人相继去世,一些非遗记忆已经消失。北京虽然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北京的非遗法规体系和理论建设有待完善。同时,北京的非遗保护和研究的队伍仍不够,学科带头人还有待加强。

  但赵书仍肯定了北京在非遗保护上所做的工作。他介绍说,北京市在五年前就组织了8500人的普查队伍对全市非遗项目进行普查,到2007年底,普查到12623项。同时,建立了市区两级非遗名录体系,目前北京有国家级项目74项,市级项目216项,547个区县项目,国家级的非遗传承人57人,北京市级传承人有160人。

  赵书说,非遗项目在财政上也得到了一定的保证。今年北京市文化局和财政局颁布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已草拟了实行细则。其中规定,北京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级非遗项目的征集、整理、保护、传承等工作。

  在地方法规建设上,北京已制定了非遗名录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并草拟了非遗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个案

  非遗传承人:收徒仍是难题

  今年64岁的孔令民,是国家级非遗项目曹氏风筝的代表性传承人。

  孔令民说,虽然现在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收徒传艺仍是一个难题,因为面临着生存压力,很难找到高质量的徒弟来传承这个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上世纪八十年代,孔令民就开始在颐和园等景点推广曹氏风筝,那时候不仅要做风筝,还要想着如何销售风筝。但真正愿意学习做风筝的人很难找,而很多人则是看到了风筝的实用价值,就在颐和园和八达岭等景点买风筝,“就知道销售风筝,完全把风筝商品化了,艺术的角度和文化的角度的价值都放弃了”。

  在非遗项目得到政府支持后,孔令民在海淀办起了工作坊,由政府出资来开展培训,学生生源增加了。

  但孔令民也说,徒弟也要吃饭,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举了个例子,一个大学生,起码要挣两三千块钱,但“做风筝挣不了这么多钱,带徒、带艺比较难,收高质量的徒弟有困难。”

  孔令民希望政府能在前期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培训出学员,生产出产品之后,帮助学员把生产出的产品投放到市场上,“不可能让基础人员去搞产品推销,中间得有类似经纪人的角色去运作”。他举例说,可以作为旅游纪念品,或出访时高级艺术赠品,“不光是办几个展览就能解决的。”

  背景

  非遗过度商业化

  大量资源流往国外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和 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提供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参阅资料”显示,中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五大问题:非遗保护工作形势严峻;大量文化资源流往国外;保护经费不足;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过度商业化倾向现象突出。

  近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在非遗保护中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远不能满足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

  此外,目前社会上出现了过度商业性开发利用非遗的现象,有些地方对非遗“重申报(名录)、重利用、轻保护”。有些地方为追求经济效益,对非遗进行了所谓的现代化加工,非遗的“原生”状态遭到了严重破坏。

  该资料提醒,随着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有些外国人借来中国进行商贸、旅游、学术交流之机,采集、收购和记录非遗及有关实物资料。

  许多外国人深入村寨,低价收购民族服装、头饰等物品,有的专门收购年代久远的工艺品,或收录歌曲、舞蹈等民间艺术,制作成光盘,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而目前中国绝大多数市县都未建立专门的非遗保护机构或部门,由于非遗保护工作专业性强,目前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极度缺乏,且从业人员待遇通常很低。

  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有些传统文化所依存的载体日益萎缩。比如全国现在只有几个偏远村落还保留着说满族口语的习惯,而且使用频率正逐渐降低。(记者郭少峰)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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