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记者周芬棉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目前证券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体制改革。自去年6月10日证监会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目前已实现第一阶段目标。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改革在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定价和发行承销两个关键环节展开。按照证监会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新股发行体制将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推出了四项具体措施,即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设定最低申购的底限;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共有295家企业按照新办法发行新股。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从目前情况看,新股发行改革第一阶段目标已经实现。主要表现是: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证监会取消了对新股定价结果的行政指导;冻结资金量显著减少,机构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大大缓解;个人投资者中签户数大幅提高,股份配售向有意愿的个人投资者倾斜;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大幅下降,一二级市场价差明显缩小;投资者进一步增强了防范一级市场投资风险的意识;市场参与主体的履职尽责意识显著提高,角色定位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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