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长秦光荣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指出,全省上下要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会议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采取了一系列预防和工程治理措施。总体来看,前段时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力、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但也要深刻认识到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加强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当前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要突出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从职能职责、目标任务、信息报送、联席会商、综合处置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加强协调,确保各个环节不脱节;各级政府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各自的防治管理职责,各企事业法人要切实履行法定防治义务、承担相关责任;要认真明确和细化责任,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做好灾害事前防范工作。要坚持我省近年来在实践中总结的“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监测预报工作,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做好灾前避让;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为启动防灾预案、作出避险决策提供尽可能及时、可靠的依据;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落实好群测群防“四项制度、三条措施”,确保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能够及时顺畅上报、快捷有效处置。
三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要及时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执行性;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人员、专家队伍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特别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加强物资储备。
四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每年筹集10亿元,连续10年投入100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是进一步突出防治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科学治理,以68个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全面排查、统筹规划、分类治理、逐年实施,努力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切实有效抓好滑坡治理和抢险救灾,全面统筹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复查工作,为灾害防范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形式,加强防灾知识宣传,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装备水平,提高临灾条件下的自救互救能力;要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让群众心中有数、行动不乱;要尽快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系列措施,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加强研究,全面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电网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决定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10年将投100亿元治理地质灾害
记者从省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获悉,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在10年的时间内投入100亿元,专门用于治理包括28个县城、40个乡镇在内的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灾害隐患。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三大特点。全省129个县级行政区都有成灾记录,危害对象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去冬今春以来,我省遭遇了百年不遇的严重干旱,持续干旱造成岩土松散开裂,稳定性降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建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10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灾害隐患问题。
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听取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后,对我省灾害防治给予充分肯定,肯定和鼓励我省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等工作上先行先试,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借鉴。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起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2003年至2009年,我省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99次,避免人员伤亡约3.4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