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突发事件引起国人关注,一是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造成8名香港公民死亡,多人受伤,中国政府最高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联合致信和习近平单独去信慰问,香港下半旗致哀,举港痛悼。
二是哈尔滨飞往伊春飞机失事,42人遇难.伊春空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大大的高于香港游客在菲律宾伤亡数。而且,伊春空难机上有18人为人保部考察团,副部长孙宝树也受重伤。
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媒体和有关各方都在反思菲警方的救援问题。而对于伊春空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但有一点是值得深思的:
伊春林都机场属新建机场,机场地处山谷交汇漫滩处。因此夜航条件比较复杂。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运行安全技术部2009年8月27日印发的“关于伊春/林都机场运行安全措施”文件,就明确指出,“9月1日以后伊春机场原则上不飞夜航”。
这份文件的第三部分“伊春机场飞行安全措施”中,第一条就是“9月1日以后伊春机场原则上不飞夜航”,其它还有“昼间不在中雨、夜间不在有降水情况下着陆”、“不允许顺风起降”等。
依笔者看来,此次事故发生时正是大雾天,而且,飞机着陆时又没有到机场跑道,有可能是天气恶劣而导致飞机搞错了跑道而降落导致。而且,若是真的有“原则上”不飞夜航,真的遵守这个原则,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空难。
中国许多事情,坏就坏在这样的“原则上”。比如,众多的禁止公款吃喝文件,都有“原则”上不上名烟、名酒,“原则”上控制在多少人之内或者多少钱之内。但既然是“原则上”,就有“特殊情况下”,就可以突破“原则”。
中国人的文字实在太深奥了,玩文字游戏者也太有英雄用武之地了,特别是官样文章,领导的八股讲话,他实在不是想真的禁止,实在是想开一个政策口子,留有余地,实在是想作秀、做做样子,应付以后检查,或者向上交代,或者证明我没有错,于是就喜欢来个“原则上”,若突破“原则”了,他可以默许。若有人较起真的,说他违反了“原则”,他会振振有词地说:既然是“原则上”,就意味着还不是一律嘛。出事了,他可以我早有“原则上”的规定来搪塞,完全是可进可退,可攻可守。
但是,若细究起来,“原则”是什么?原则就是基本立场、做人办事不可逾越的底线,是行动准则和制度规范,是党纪国法和关乎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放弃原则就是丧失人格国格,就是对党、对国家和集体、他人的背叛。不守规则就会出大事,不坚持“原则”就一定会一事无成甚至会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甚至本人或家人生命财产损害,也必然会受到良心、道德的遣责与法律政纪的追究。
由此看来,伊春空难者也许死于“原则上”,伊春空难再一次嘲弄了“原则上”的红头文件。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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