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蒲县监察局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对该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及其妻该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分别作出违法违纪所得的处罚决定,涉及其利用职权开办煤矿的违法违纪资金、利息以及用非法收入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的36处房产和房租收益等全部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郝鹏俊利用职权开办煤矿获取巨额利益,违法违纪所得存款及现金余额121288512.63元;利用违法违纪资金从2003年至2008年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房产36套,其中北京33套,已付款127432518元。
今年6月,郝鹏俊案因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誉为煤炭大省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郝鹏俊一审被判20年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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