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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称多数企业每月加班时长违规 歧视仍存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6日10:14
  “一方面认为加班可以多挣钱,另一方面工时制度和加班补偿的监察并不到位,导致深圳多数企业为了赶工,加班时长都超过了法定规定。”为掌握深圳农民工,特别是青年群体的心理状态、工作环境等特点,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召集了15家企业,年龄在24岁—38岁的农民工代表进行座谈。该调查队昨日称,尽管深圳对农民工在薪酬、劳动伤残等已作出相应保障,但现实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歧视农民工现象仍时有发生”

  座谈中,农民工代表认为深圳在薪酬、劳动伤残等方面提供了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保障,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还提供了如带薪休假、组织集体婚礼等不定期文娱活动,提高了生活情趣,但现实中仍存在不少农民工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工资水平”,尽管今年7月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升为每月1100元,但大部分农民工代表仍反映,由于深圳生活成本较高,租房费用支出基本占收入的一半以上,加上吃饭、交通、通信等生活必需开销,下班后基本不敢娱乐。总体仍基本处于低收入、低支出、低生活水平的“三低”状态。

  而这也导致多数农民工在深圳归属感不强。农民工代表称,其现有收入根本无法在深圳买房,以深圳为家不现实。而子女教育方面还存在入读私立学校费用负担不起、申请公立学位排不上队的两难情况。同时,所谓的“农民工入户”“看起来很美,实际太难达到要求”, “歧视农民工现象仍时有发生”。

  希望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给优惠

  “加班时长严重超标”也是困扰农民工的一大问题。由于农民工多数处在生产一线,主要是流水线或计件工人,每日工作重复单调、工时较长。农民工代表反映,多数企业为了赶工,都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要求的“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规定,“造成这一现象,一是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主要是想多挣些钱,加班可以多挣;二是工时制度和加班补偿的监察并不到位,以致部分企业加班时间过长,但加班工资却达不到法定要求”。

  而受学历、专业技能所限,农民工在企业的晋升渠道也非常狭窄。由于没有经济能力或不愿意参加收费的职业培训项目,深圳务工的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座谈中,他们非常希望政府和企业能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给予实际性的优惠,如在职免费培训、考取一定技术职称资格给予相应报销费用等。

  此外,农民工代表还反映,他们当中不少是夫妻同时在外务工,但通常只能住集体宿舍,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在深圳开办工厂,但为规避或减少深圳较高的各种保险支出,竟在中山等相对缴费较低的城市再注册一个企业,并将部分农民工保险转移到外地缴交。(记者/张玮实习生/党凌子)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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