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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警方解救3名内地被拐女 家人写感谢信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8月27日11:19

  亚心网讯(记者 马伊宁)“如果没有乌市警方的帮助,我们女儿的这辈子就毁了……”8月23日,被乌鲁木齐警方解救的三位河北籍少女在家人的陪同下,从乌鲁木齐火车站乘车返回河北,离开之前,少女的家人特意写了这封感谢信表达谢意。

  8月26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了解到,19日,警方接到三人报警,他们从河北来疆寻女,但人生地不熟无从下手,只好救助警方。

  原来,这三人都是河北保定市市民,他们的女儿云云、月月是好朋友,同时于8月12日失踪。8月18日,云云的母亲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称云云和月月在乌鲁木齐。8月19日,云云的父母与月月的父亲乘飞机赶到乌鲁木齐找寻女儿。

  根据他们提供的电话号码,警方查询后确认就是乌鲁木齐的号码,两个女孩应该在乌市。

  8月20日,警方经侦查得知云云在新市区一家网吧上网,便带着三名孩子家长来到了这家网吧。

  当民警找到云云时,云云的父亲看着眼前这个浓妆艳抹的女孩,一时不敢相认。他没有想到,仅十几天的时间,孩子竟大变样,云云的父亲抱着女儿痛哭起来。

  随后,民警对和云云在一起的另两个女孩进行了询问。其中一个被云云称为“侯姐姐”的年轻女孩告诉民警,她是大学生,还有教师资格证,但民警发现,她随身携带的英语六级资格证、教师证等等证件都是假的。

  另一个操河北口音的少女美美告诉民警,她今年15岁,父母离异后她辍学在家,8月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新疆的男朋友便来到新疆,经男朋友介绍,她又认识了“侯姐姐”。“侯姐姐”常带她们吃喝上网,但她们不能白吃白喝,得为“侯姐姐”工作。

  20日当天,根据“侯姐姐”的交代,民警在乌市扬子江路一间小宾馆内找到了月月,和月月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叫宝儿的年轻女子。

  月月告诉民警,父母离异后她喜欢上了上网,通过网络她认识了美美,美美让她也来乌鲁木齐,刚好这时被父亲责骂赌气离家的云云来找月月,两人来到了新疆。但没想到的是,一到新疆,她俩和美美就被“候姐姐”、宝儿和一个叫张某的男子控制,他们还准备让美美、云云、月月去当坐台小姐。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侯某今年23岁,奎屯人,大专自考生,无业;宝儿27岁,乌苏人,无业;张某24岁,甘肃人,是乌市一家保健用品公司的销售员。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拐骗3名少女来乌市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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