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8月29日电 (记者 沈静)29日,201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在福州召开,签署了《201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并达成了包括“加强与东盟、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的三点共识。
会上,泛珠各方审议了推进泛珠三角合作的有关重要事项,围绕“关于推进泛珠区域"十二五"及今后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合作事项的意见”和“关于争取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泛珠三角区域支持的建议”等议题进行讨论,并研究提出协调推进重大合作项目及合作事项的原则、方式和工作机制等。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泛珠各方达成三点共识:共同争取国家指导支持;共同加强与东盟、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加强合作机制建设。
而且,“加强泛珠区域与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也被列为了是次会议议定的泛珠合作六项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此外,还包括加强交通运输合作,加强能源合作,加强旅游合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作,加强对泛珠合作重大问题研究。
会议也确定,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唐豪接任泛珠秘书处秘书长,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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