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平果讯(记者刘飞锋)平果男子覃某玉产生被人泼硫酸的幻觉,持刀报复同村小孩,酿成人间悲剧。8月25日,覃某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由覃某玉赔偿受害者家属2万元。
覃某玉是平果县凤梧乡人,今年37岁,平时喜欢喝村民自酿的土酒,经常喝醉。两三年前,覃某玉外出打工回来后,村民发现他有些神志不清了,要么在家里砸东西,要么胡乱怀疑屯里有人要杀害他,还曾爬到楼顶想跳楼。
覃某玉向法庭供述说,去年10月13日,他产生幻觉:村民覃某文等人跑到他家向他泼硫酸,还灌硫酸给他喝。次日下午5时,他看到覃某文的儿子小铧放学回家经过他家门口,心想报复的机会来了,于是拿了两把刀跟在小铧后面。小铧走进自家门后,覃某玉持刀朝他腹部连捅两刀。覃某文闻讯赶回家,踢掉覃某玉手中的刀。小铧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覃某玉被诊断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发病期),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8月3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覃某玉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他在作案时有精神分裂症状,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