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董强报道:总参谋部最近表彰一批全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进一步推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落实。92个先进单位和14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光荣榜见第六版)
总参作战部战备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8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密切协作,依法开展工作,有效保护了军事设施,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促进了国防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近年来,在军地共同努力下,军事设施保护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军事设施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呈现出相互兼顾、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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