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按条令规定抓工作,就亮谁的丑……”8月25日上午,在沈阳军区某炮兵旅军人大会上,3名连队主官因没有按条令规定查铺查哨受到通报批评。
这件事让全旅官兵深受触动,给个别不严格按照条令抓落实的同志敲响了警钟。据该旅旅长刘绍利介绍,以前条令对查铺查哨的时间没作具体规定,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明确规定了查铺查哨的次数和时机,但少数干部仍然凭老经验办事。前不久,该旅机关业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发现,3名连队主官在查铺查哨时没有落实条令规定的次数和时机。
该旅领导研究认为,新修订的内务条令颁布施行后,组织全旅官兵认真学习贯彻,之所以还存在条令不落实的现象,说明个别同志学用脱节,抓工作存在凭经验的倾向。为此,他们研究决定,对3名连队主官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他们认真查找部队贯彻共同条令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开展了“对照条令找差距,执行条令当模范”活动,切实纠正有悖于条令的习惯性做法。
(刘立飞、张壮壮) 《内务条令》第十章第六节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连队应当组织军官查铺查哨,每夜不少于2次,其中1次必须在23时30分至次日5时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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