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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施行抽检新法“连坐极刑”威慑生产缺陷商品企业 一件商品不合格同款商品全下架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9月01日07:30
  本报广州8月31日电记者邓新建通讯员胡燕妮“一个商品有问题,需要下架召回的不仅仅是同批次的商品,而是与该商品同一款的所有批次商品一起下架。”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广东工商部门在抽检产品时采取了颠覆性的创新:工商部门在监测专注寻找不合格商品的同时,还对不合格商品处以“连坐极刑”,处罚由点变面,波及面更广,对生产企业的威慑力也骤增。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工商局的这种做法体现在该局他们此次公布不合格的鞋商品上。此次监测发现两种鞋的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超标,不合格名单上就直接列出:标称“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蜘蛛王”牌男鞋,以及标称“浙江澳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澳伦”牌休闲鞋严重不合格。据此,商场超市下架、企业召回,工商执法检查时,再不是瞄准某一批次的鞋商品,而是对同一款的这种鞋无论生产日期、无论码数“一窝端”,受波及商品成几何级数骤增。

  广东工商部门的这一抽检新法还有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变之前泛泛抽检计算合格率,改之于专注寻找不合格商品。

  “合格率的高低代表不了产品的实际质量水平,它说明不了太多问题。抽检只是一种手段,我们靠它来发现市场上的不合格产品。”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此,广东省工商局专门设奖鼓励市民举报缺陷商品。而且,为了方便市民寻找缺陷商品,广东省工商局还提出:消费者可以根据省工商局发布的不合格名单,在省内流通领域若有发现不合格商品仍在销售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登录广东红盾信息网向工商部门举报,经工商部门查处后,举报人可按规定获得奖金。

  据悉,广东省工商局目前执行的这种监管手段,实际上早在2008年就由省工商创新并经国家批准写入“国标”。其应用范围甚至可以涵盖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多个监管部门的日常质量抽检。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仅有广东省工商局在对部分商品抽检时实践此新抽样标准。而且,除食品外,广东市场上所有的商品下一步都将采取此抽检新法。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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