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沈祖啸 ) 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等地将开展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程试点工作。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据悉,在汉语授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目的,是使民考汉学生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为实现民汉兼通目标奠定基础。同时,也为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造条件。
记者了解到,每个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州,将选择2所—3所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汉语授课小学作为试点。试点学校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民族语文课程,作为小学一年级民考汉学生的必修课程,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和其他年级的民考汉学生自愿选修。
民族语文课程每周安排2—3课时,通过增加每周总课时来解决新增设的问题。民族语文课程使用新疆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供双语班使用的本民族《语文》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