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江苏丰县数百名老工人档案丢失退休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01日14:34
  中新网徐州9月1日电 (记者 邵国栋)近日,江苏省丰县数百名老工人反映称,他们在丰县各乡镇搬运站工作多年,现以到退休年龄,由于档案下落不明,导致退休养老保险无办理!“究竟谁动了我的档案……”众老人多次找到丰县相关部门至今没有说法。

  今年78岁的李师傅告诉记者,1958年参加工作,1997年办理退休时各项审批手续均已完毕,就因为“档案丢失”至今拿不到退休证,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不能享受;又因不是农村户口,连最起码的“新农保”都不能办理,不仅自己的档案不见了,连搬运站老站长司广恩和老职工宋邦振档案也无从查找。

  对此,记者采访了丰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搬运站在1980年就下放到了各个乡镇,搬运工人的档案当时也转到了各个乡镇。“现在这些工人反映是交通局弄丢了他们的档案,真是没有道理,各搬运站和交通局现在就是一个业务指导关系。”该负责人称。

  据了解,没有档案的工人大概有30—40人,然而,当记者问道丢失档案人数有多少时?该负责人称具体数字记不清楚,每次给领导汇报都是口头汇报,老工人们的档案应该是当地乡政府弄丢的。要证明他们是搬运站的职工,得拿出证明材料,否则,没法认定身份。随后,在丰县交通局办公室记者从相关材料上看到,当时的搬运工人总数是157人。得知竟有百名老工人时,李师傅向记者表示,目前同事们都年龄过高,出现这样事情不知道如何是好,多次找乡镇询问档案问题每次都推到交通局,大家也多次向丰县县委县政府反映过,至今均无结果。目前能证明自己是搬运站工人的档案资料不见了踪影,连养老保险都无法办理。交通局和乡政府究竟谁该来为档案丢失负责?李师傅无奈的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据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保管好职工的就业档案材料,如果丢失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该事件中,有关用人主体交通局和乡镇搬运站曾经有关用人关系的交接,所以要看到底是交通局还是乡镇丢失了档案。但是无论是谁丢失了档案,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不得采用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方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责任编辑:黄珊)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