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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首设少年法庭 审判庭设计走温馨路线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01日17:06
  “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把香味留在了你的脚上,这就是宽容。”这句话被挂在太原市少年法庭和解室的墙上。法官想让它影响每一个庭审参与者。

  8月31日,筹备一年的太原市少年法庭正式成立。今后,太原市范围原由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将由太原市少年法庭集中审理。这种成立专门少年法庭,统一审理全市范围内未成年案件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

  审判庭设计得挺温馨

  走进太原市少年法庭,一座大型雕像首先映入眼帘:一个慈祥的妇女周围簇拥着一群孩子,正向远处张望。这座雕像的寓意是,在“法官妈妈”的关怀下,孩子们走向美好的未来。

  位于二楼的圆桌式审判庭,是法官审理未成年案件的主要场所。纯白色的审判桌与红色的椅子将整个审判庭装扮得十分温馨。之所以选择白色,工作人员介绍说是想通过审判让这些被告人都能拥有纯洁的未来。而热情的红色,则是用来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让他们在缓和的气氛中接受审判,最终达到矫正式审判的目的。

  而与传统的高高在上的审判席相比,圆桌式审判庭将法庭设计成“U形”,公诉席、辩护席、审判席以及被告席,分别位于“U型审判席”的不同方位,却属于同一个水平面。这样的目的,同样也是为了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尊重未成年被告人的人格。

  特设心理咨询室和亲情室

  生活中,很多未成年人犯罪多是出于一时激愤,其心理大多受到这样那样的创伤。少年法庭为此特设心理咨询室,将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矫治。同时,还设立了亲情室,让未成年被告人能够与父母面对面,再次感受回归家庭的温暖。

  少年法庭的心理咨询室与亲情室被安排在同一个房间,蓝色的墙面、黄色的沙发再配上绿色的盆栽,让整个房间的基调显得十分放松。

  为了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专门下发了《太原市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自9月1日开始试行的该规定,除了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种种细节之外,同时特别规定,“被看管羁押未成年人的学籍,在案件最终审结前,一律保留”。同时,对于执行期满,具备就学或者就业条件的未成年人,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就其就学、就业等问题向有关部门介绍情况,提供资料,提出建议。

  8名法官5名是硕士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小、涉世未深,其心智存在不成熟性。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如果用成年人的审理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审理,势必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性。而如果每个法院都设立专门的少年法庭,除了造成人员的浪费外,还可能存在量刑不一的问题。少年法庭成立的初衷,就是选派擅长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集中优势力量,专门从事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

  那如何选派一位擅长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太原市少年法庭的庭长,由在刑事审判一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20年的女法官郭立新担任。郭立新是太原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优秀审判长。

  少年法庭初步配备8名法官,其中有5名是硕士研究生。法庭还另聘请从事法官职业32年、曾担任过基层法院院长13年的郑肃为“法官妈妈”,开展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而在选择人民陪审员时,也将着重考虑妇联和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本报记者 郭卫艳 (来源: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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