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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史上最严”禁烟条例实施 九月劝十月罚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9月02日01:04

  穗“史上最严”禁烟条例昨日实施 九月劝导十月开罚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丰果) 昨天上午,由广州市爱卫办牵头的广州市“禁烟大会”在黄埔区召开。记者从广州市爱卫办获悉,广州市的“禁烟条例”于昨日正式实施,这部被形容为“史上最严格”的控烟条例明确规定,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电梯等地点在内的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记者获悉,此次广州市禁烟,9月主要为劝导期,10月份开始对无视整改通知的单位或个人开罚。

  15个部门分到任务

  据广州市爱卫办控烟工作负责人介绍,此次广州市禁烟,市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体育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交委,广州港务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铁集团,市地铁总公司等15个部门都划分了各自的“责任田”,领到任务。

  昨天上午,记者随爱卫办来到位于黄埔区丰乐路的一家餐饮店,市爱卫办控烟工作负责人介绍,执行控烟条例以后,凡是顾客在这家餐饮店遇到不听劝阻自顾抽烟的市民,可以要求该餐饮的经营者出面劝阻,如果该餐饮经营单位不履行义务的,市民可拨打12319投诉,该投诉将被转到此次禁烟活动中餐饮行业的主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届时该餐饮经营企业将受到3000~5000元的处罚。

  随便放烟灰缸也违规

  记者了解到,此次禁烟范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电梯等地点在内的公共场所,经营面积150平方以上或餐位在75个以上等商业场所,可以在条例允许范围内划定吸烟区。

  昨天在丰乐路的餐饮店,记者现场了解到,该餐饮店只是象征性的把店面的一个角落划出来作为吸烟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条例要求,该餐饮店应该设立专门的吸烟区,这个吸烟区必须是完全封闭并且采用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像这这家餐饮店明显不合规定。

  据了解,从9月1日开始,凡是餐饮行业等公共服务场所,在非抽烟区放置烟灰缸等,都属于违规行为。

  上街派赠香烟可罚10万

  据广州市爱卫办控烟工作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法制办将向省里申请执法证,执法证将配发给机场以及地铁等原来没有执法权限的部门,届时在公共场所抽烟,将被处以50元/次的罚款。然而记者当天展开的街头采访发现,很多市民对这部控烟条例并不熟悉,一些市民则担心,由于缺乏执法主体、执法环境复杂,相关禁烟条款很可能难以落到实处。

  此外,违反《控烟条例》规定,派赠烟草制品的,将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并对派赠单位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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