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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新国标:并非都可加热

来源:山西都市报-三晋都市报
2010年09月02日02:47
  八成市民不清楚保鲜膜有啥讲究

  本报讯 (记者黄广斌 实习生郑培锋)时下,许多市民习惯在剩饭剩菜或者水果上蒙上一层保鲜膜,放进冰箱冷藏,方便下次放进微波炉加热食用。那么,是否所有的保鲜膜都适合加热呢?从9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新标准正式实施。

  8月31日,记者在省城长风街美特好超市随机询问了多位市民,他们表示,自己不清楚保鲜膜新国标出台这件事。超过八成的市民说,他们以前用保鲜膜时从没注意过使用范围,有毒无毒,不知道这东西还有这么多的讲究。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国标要求,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聚氯乙烯保鲜膜仅适用于包装生鲜食品,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用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其他类别的保鲜膜,如可用于微波炉加热,应注明“可微波炉使用”,并标明加热方式及最高耐热温度。除常见的聚乙烯保鲜膜外,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食品用保鲜膜首次列入国标。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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