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董峻)
通知指出,大城市特别是城区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加投入,稳定和增加郊区蔬菜种植面积,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
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本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保证上述措施落到实处,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长负责制的内容。
同时,通知提出加强蔬菜重点生产基地建设,要求发展改革委协调有关部门,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
此外,通知对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今年入汛以来洪涝灾害频发,给蔬菜生产供应造成一定影响。对此,通知也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制定实施了“菜篮子”工程等政策措施,促进了蔬菜生产和流通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蔬菜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低,流通设施能力不足,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