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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儿子撞伤老人 万元医药费难倒下岗工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02日14:52
  15岁的儿子骑车将老人撞成重伤,医药费用去上万元,自己无力承担,前妻也不肯出钱。近日,市民谢先生拨通了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免费法律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谢先生说,7年前,他和妻子协议离婚,儿子归他抚养。一个多月前的一天傍晚,15岁的儿子骑电动车经芙蓉路去同学家串门,结果不小心将在人行道散步的许娭毑撞倒,送到医院治疗后,到现在已经产生医药费一万多元。

  谢先生是一名下岗工人,基本靠低保和亲戚资助生活,一时拿不出钱来支付许娭毑的医药费,这让他又着急又愧疚:“我前妻做生意,经济条件还不错,几次我让儿子去找她,她都以儿子没有跟她生活为由,一分钱也不肯给,现在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谢先生无奈地说。

  对于谢先生的咨询,长沙市司法局12348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王焕清律师答复说,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王律师说,小谢还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后,本应由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谢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谢先生因无法独立承担,因此可要求小谢母亲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潇湘晨报 丁阳亮)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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