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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意见出台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02日18:04

  “本次会议共召开2次全体会议、3次分组会议,会议期间出席人员请假5节的有余堪赐,请假3节的有万志成、王焕清、邓成明、颜小明,请假2节的有李瑾、张伟成、郑广台,请假1节的有陶子基、罗京军;列席人员请假2节的有王德坤,请假1节的有李良洲。”

  九月的第一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毅然将一份第十三届人常委会第三十三次次会议的考勤情况交给了各大媒体,上述10位缺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被请求“曝光”。对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汤抗美表示,此举算是为刚刚通过的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鸣锣开道”,严格考勤制度即是《意见》重要内容之一。

  因为忙着开学而请了3节假、也在“曝光”之列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仍称, 广州人大为会议质量“立法”是一大了不起的创举。他表示,有制度就应该遵守,严格考勤制度是应该的,毕竟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行使权力的最重要的形式。

  十易其稿

  制定该意见到底有什么必要性和重要性?汤抗美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通过会议形式来集体行使。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水平。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也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基本条件,更是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迫切需求。尽管组织法、监督法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现有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常委会会议的各个方面已有规定,但该意见与它们的主要区别是:意见是对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保障工作有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完善和改进,更加注重实操性,也具有针对性。目前常委会会议举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影响会议质量的问题,主要是会议材料有时到位较迟,不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作好充分准备;会议出席率有时较低;报告人有时不按要求到会;有的审议意见针对性、操作性不足;监督刚性不够等问题和现象,有必要制定该意见加以规范。

  汤抗美解释,张桂芳主任等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保障工作,多次就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促进常委会会议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于7月上旬作出了由办公厅牵头起草该意见初稿的指示,并就意见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办公厅会同法制工委和研究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修正)》、《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穗字[2007]5号)、《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同时借鉴了四川、湖北、长沙等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做法,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意见(草案),经报送市委审核,同时发函征求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广州海事法院等单位的意见,反复修改后,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四、七十六、七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先后 十易其稿,形成八月底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鉴于《意见》公布后,需要一定的宣传和学习时间,而且常委会会议一般在双月举行,决定《意见》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六大亮点

  据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共分六部分、27条。考虑到常委会会议质量能否得到确保,会议的审议效果能否得到保证,人大工作效能能否得到增强,主要取决于能否选准会议议题、充分做好会前准备、精心组织好会中审议、会后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宣传报道对扩大常委会会议社会影响的重要作用,该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为“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列席人员等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职责;第二部分为“拓宽渠道,精心选准议题”,规定了如何选好议题、选准议题和确定议题;第三部分为“科学统筹,做好会前准备”,规定了认真组织会前调研和视察、加强培训、开好主任会议、规范会议材料和按时报送会议材料等内容;第四部分为“完善制度,提高议决质量”,规定了严格考勤制度,明确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要求,完善报告人制度,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制度,组织好审议、发言,重视提出议案、建议,开展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职权的行使,建立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加强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第五部分为“强化督办,增强会议效能”,要求认真整理审议意见,健全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第六部分为“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求做好常委会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新闻记者参加分组审议的采访报道管理,以及加强重大议题报道策划和决定决议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报道。

  纵观《意见》,汤抗美认为,有 六大亮点值得一赞。

  亮点一:围绕中心,民主公开选准常委会会议议题

  该意见的第6、7条规定,常委会应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将关系到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民生得到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会议议程,注重议题选择的合法性、重要性和社会性。常委会除了应当按照监督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代表对政府、法院、检察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各专委(工委)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途径来选择议题外,补充了根据新闻媒体披露的重要问题的选题途径,规定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并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充实和调整议题。

  亮点二:常委会可以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

  该意见第19条规定,重视提出议案、建议,开展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职权的行使。为使常委会更有效地开展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工作,该意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践,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期间如何行使每一项职权作了指引。同时,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有举办首次专题询问的监督新形式,明确常委会可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重申了“对执行决定、决议、法规及办理审议意见反馈、报告不及时的,甚至拒不执行、办理的,常委会将视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按照法定权限采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以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罢免等方式,问责或追究相关责任”等刚性规定。

  亮点三:建立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

  为避免会议审议流于形式,增强会议审议的实际效能,在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该意见提出建立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作为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一种方式方法的创新,以引起政府、法院、检察院对有关专项工作、会议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重视,加强开展专项工作、执行会议决议决定和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力度。该意见第20条规定:在听取和审议或审阅政府、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执行决议决定情况报告及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报告内容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法院、检察院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凡测评为“不满意”占半数以上(含半数)的,应当在主任会议规定的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下一步,常委会办事机构将细化满意度测评的具体操作方式。

  亮点四:加强对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督办。

  鉴于会后能否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是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重要保证,该意见第23条规定:健全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将跟踪督办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实施整改情况以及向常委会反馈报告的任务对口分解到各委、办、室。同时重申:“必要时主任会议或各委员会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或对办理、执行情况进行视察”,避免会议议决流于形式。

  亮点五:严格考勤制度。

  该意见的第14条是关于严格考勤制度的规定。参照今年7月2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结合市人大原有的常委会会议出席登记办法以及近年的实践情况,明确了组成人员可以请假的情况,即“因生病、预先安排的出访、参加中央或省、市的重要会议(公务活动)不能出席会议或全程参加会议的”,可以请假,其他原因一律不得请假。在程序上,规定了请假需向办公厅提交书面申请,由办公厅呈报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同时,作出了具有刚性约束的规定:“一年内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可以劝其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会后通报总体出席情况,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常委会向市委提出下一届是否连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的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从而发挥党管干部的优势和舆论监督的强大作用。该意见对本会列席人员,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也作了相应的类似规定。

  亮点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相关议题审议,同时常委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

  该意见第17条是关于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意见实施后,常委会邀请代表主要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与议题相关或参加会前视察、调研的代表列席会议,以利于常委会会议能直接听取到熟悉情况的代表发表意见,反映民意。而且,在选择代表的方式上,由各委、办、室向联络工委提出拟邀名单,由联络工委研究确定并通知代表。同时,也兼顾了常委会应当尽量做到邀请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第15条明确:“常委会全体会议可以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应当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达到引导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目的。(人民网广州9月2日电)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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