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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封闭管理 设专职安保队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9月02日19:23

  首都综治委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将设专职安保队

  本报讯(记者贾晓燕)首都综治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拟设立专职安保队伍,有条件的还要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干部和工作人员。

  从今年4月底起,外省市陆续发生的几起小学、幼儿园砍杀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也为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本市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中小学、幼儿园调配保安,安装可视探头,在教职工中开展技能培训,摸排梳理并化解矛盾,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广大家长的认可。为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固化工作体制与机制,此次,四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在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维护首都基础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按照《意见》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须明确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来客登记、门卫查验以及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晚离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不能交与无关人员。现阶段,不具备设立专门安全保卫机构条件的学校,要设立安全保卫工作岗位或指定具体负责人。

  公安部门将坚持在早晚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启动“高峰勤务”工作机制。属地综治部门将统筹各方资源,组建校园安全防范协管员队伍,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守护。据悉,协管员将比照巡防队员标准统一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培训和业务指导。

  在现有技防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本市将加大对包括民办校(园)、自办校(园)在内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图像监控平台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的监控图像要整合接入到区县教委的监控指挥中心平台或属地派出所,重要部位和出入口的图像资源将提供给属地公安机关使用,从而实现公安警务指挥系统的联动,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方面,本市将大力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解决学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严厉查处在学校周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接送学生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校园周边违法建筑将要清理、整治,违章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书刊音像制品经营点、不洁饮食摊点等也要查处取缔。

  对于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自办学校、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将按照“校园安全同一标准”的原则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学校将予以撤并。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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