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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兵每人可获得3000元补助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9月04日01:09
  昨天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纪念日,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特意前往北京卢沟桥畔的宛平城,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一起参观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并向抗日战争烈士敬献花篮。记者昨日从民政部获悉,今年我国将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弘扬伟大民族精神

  胡锦涛在参观时指出,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抗日战争的胜利对于中华民族发展和世界文明进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抗日战争胜利已经65年了,但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焕发出来的伟大民族精神,仍然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在全党全社会大力 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尤其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从而进一步凝聚全民族力量,万众一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推动建设和谐世界而不懈奋斗。

  专款专用不得挤占

  记者3日从民政部获悉,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的关怀,今年我国将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据介绍,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标准为每人3000元。发放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

  民政部、财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组织实施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补助政策,确保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同时,各地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补助金发放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前结束。

  据悉,目前全国各地在乡抗日老战士约有12.3万人,他们大多年老体弱,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近年来,我国曾多次提高包括在乡抗日老战士在内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保障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综合新华社电

  晨报记者 孙韬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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