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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狱中发表公开信 信中未提及国美股权之争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0年09月06日00:36

  黄光裕昨首度发声 告诫年轻人要守法

  致信媒体全文不提国美股权之争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曾祥萍) 昨晚,信息时报记者收到以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署名的一封信件,这是黄光裕自2008年11月被公安局带走调查之后,黄光裕首度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声。在这封信中,黄光裕对法院的终审终决表示“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国家和政府、国美员工、消费者以及合作各方表达“感谢”,并告诫正在创业的年轻人“遵纪守法”。不过,身为国美大股东,黄光裕却对目前轰轰烈烈上演的国美控制权之争只字未提。

  尊重判决感谢关心的人

  “这是黄光裕口述之后,由他的律师记录并带给我们的。” 昨晚,黄光裕的代言人向信息时报记者确认这封信的出处,表示这封落款时间为9月3日的信件完全反映了黄光裕的态度。黄光裕在信中首先对法院终审判决表示“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并向关心自己的人道歉。”

  8月3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进行了二审宣判,终审对黄光裕的判决维持不变,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

  在这封充满道歉与感谢字眼的信件中,黄光裕逐一感谢各方。他称,国美和政府在他受到刑事调查后,“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了国美,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这是对我本人和国美最大的关怀!”

  股权之争进入白热化

  与此同时,随着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近,黄光裕家族与国美董事会之战也进入白热化阶段。“国美电器致股东信函”9月3日曝光,这封信呼吁各股东在关键时刻支持国美董事会。

  据了解,国美电器特别股东大会将于9月28日下午2点半在香港举行。国美股东不需要当日亲临股东大会现场,只要在9月24日之前,将表达自己意见的表格寄到国美在香港负责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司处,代理公司会在28日负责最终投票。

  黄光裕方面持股近36%

  就在陈晓一方紧急“拉拢”各大股东之际,黄光裕也不断增加“决战日”的筹码。据港交所9月3日信息显示,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旗下全资拥有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分别于8月30日至31日增持国美电器1.45亿及3160万股,合共约1.77亿股,合计约4亿港元。此前,为了应对贝恩资本即将的“债转股”,黄光裕以2.42港元/股的均价增持国美电器约1.2亿股,占国美电器0.8%的股份,共计耗资2.904亿港元。目前,黄光裕方面已从二级市场增持接近2%,持有国美股份接近36%。根据港交所的相关规定,单一大股东增持超过2%,就要向全体股东发起要约收购。

  黄光裕信件全文:我的道歉和感谢

  所有关心我的朋友:

  您好!

  8月30日上午,我接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我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我真诚地向关心我、爱护我和帮助过我的人郑重道歉!

  非常感谢国家和政府,在我接受刑事调查后,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了国美,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这是对我本人和国美最大的关怀!

  同时,感谢国美的管理团队和广大员工,没有你们持久的贡献,国美就不能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在此,我想对每一位国美员工说:谢谢您!

  还要感谢一直支持我和国美发展的全国消费者、海内外股东、供应商、银行、媒体等社会各界的朋友,感谢你们对我和国美的关心和支持!

  我非常想念父母、妻子、孩子、妹妹,还有我的其他亲人,以及同事和朋友们。我非常抱歉,让你们因为我承受了巨大的煎熬和痛苦!

  我知道,有不少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曾经把我当成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现在非常惭愧。请你们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只有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完善自我,才能真正实现事业的成功!

  我将从现在开始,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重返社会,更好地担负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再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相信,我有新的开始......

  黄光裕

  2010年9月3日

  业内人士:关键时刻又一招“攻心术”

  处于股权之争的关键时期,大股东黄光裕选在此时发声更是耐人寻味,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又一招“攻心术”。黄光裕代理人表示,最后判决结果是在8月30日,而信件时间是9月3日,时间上刚刚好,并不是针对激烈的国美控制权之争,不过也没有否认,该信件对争夺控制权有积极意义。“如果在股东大会后发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该人士表示道。

  而与黄光裕发信基本同一时间,也就是刚刚过去的周末,由现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陈晓控制的国美电器也以公司的名义对全体股东发出了一封信。在“国美电器致股东信函”中,国美管理层向全体股东详细解释了为何在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原因,并呼吁股东支持现任管理层,反对黄光裕方面的所有决议案。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是敏感时期,黄光裕通过公开信的方式公示其责任心,对投资者的心理上或许会有一些帮助。实际是着眼于国美的控制权争夺战,希望通过打亲情牌的方式,让其他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时支持大股东的提议。

  对于黄光裕信件内容,截至记者发稿,国美董事会方面尚未做任何表态。

  相关新闻

  国美董事会发公开信

  吁股东反对黄光裕5项动议

  8月30日,国美发出一封“国美董事会致全体股东”的公开信。这也是国美控制权争夺战爆发以来,陈晓方面首次面向全体股东发出的公开信。该公开信主要面向“零售”股东即散户。董事会呼吁全体股东赞同现有管理团队的做法,反对黄光裕此前提出的5项动议。

  该公开信表示,国美董事会已于8月23日向股东寄发一份关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再次强调虽决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但并不认同黄光裕的做法。

  同时,国美董事会还告知股东,黄光裕终止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管理及采购协议反而对上市公司有利。

  在该公开信中,国美董事会还指出,黄光裕方面参与国美增发的要求是源于其臆测,董事会目前没有增发的意向。

  对于该公开信,黄光裕方面代言人表示,这是陈晓方面利用其掌握的公共平台资源,鼓动其他股东反对大股东之举,其中言论不足为信。

  陈晓方面9月2日宣布,从9月起,国美将在以提升单店效益为前提对原有门店进行新模式改造的同时,步入有效网络的扩张阶段。

  国美称,9月将在全国新开门店70家,同期,集团经过新模式改造的90家门店也将在本月全部开业,9月累计开业160家门店。

  “选在9月开业,陈晓方面别有用意。”黄光裕方面的代言人称,董事会此举说明,董事会承认自己此前战略的错误,认同大股东的战略观点,更重要的是想拉拢投资人。

  黄光裕案大事记

  黄光裕被控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另案处理)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折合美元1.05亿余元)等。

  ●2008年,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

  ●2009年,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妻子杜鹃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2010年2月,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公诉。

  ●2010年4月14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庭前示证,检方出示了上百组证据。

  ●2010年4月22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2010年5月18日, 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30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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