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发在网上,注明为“寻包养的女富豪”,郭女士将多家网站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在显著位置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5万元。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郭女士起诉称,2010年5月6日,新浪网上刊登了一则题为“网上现"中国最大富豪包养网"女富豪人气最高”的新闻,新闻中登载的一张“女富豪近照”系郭女士本人的照片。
同时,郭女士发现,多家网站上都在登载类似的文章。其中网易新闻中“包养网上女富豪照片”即是郭女士。
一时间,该则新闻迅速在各大网站及报刊上刊登,刊登该则新闻的媒体包括新浪网、网易、新华网、北方网、大洋网、长沙新闻网、湖南在线、广东网、泉州网以及三湘都市报。
新闻中,郭女士被称为“女富豪”和“某玉器出口公司女董事长”。郭女士被描述成一个找人包养的“女富豪”。
郭女士讲,这条新闻使自己的亲戚朋友、单位同事甚至邻居、路人都对其议论纷纷,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法庭上,被告网站的代理人表示,标题只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并没有提及郭女士的名字,因此不构成侵权。
另外,文章是转载湖南一家报纸的,转载是出于“对其他媒体的信任”,不是发布行为,且文章已经删除。
今天郭女士亲自来到法庭,将白色的棒球帽低低地压在脸上。
郭女士称,出了这件事情以后自己一直精神恍惚,领导也不愿意她继续工作,怕影响单位的声誉。因为这件事,对象也和她分手了。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记者 付中)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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