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承森绘来源:新华网 据人民日报报道 9月初,加拿大外长坎农访问挪威、芬兰、俄罗斯,与有关各国讨论北极事务。9月下旬,莫斯科将举行名为“北极:对话之地”的国际论坛,主旨是为各方在北极问题上寻求国际协作新视角,使北极成为和平与合作之地。在这座地球“最后宝库”的开发与保护问题上,国际社会愈来愈投放出关注的目光。
富饶的北极—— 在全球油气资源日趋匮乏的今天,被称为“第二个中东”的北极价值日渐凸显
北极地区的自然资源极为丰富,除了有富饶的渔业和丰富的水力、风力、森林等可再生自然资源外,还有不可再生的石油、天然气、铜、钴、镍、铅、锌、金、银、金刚石、石棉和稀有元素等矿产资源。
据美国地质勘探局公布的一份最新评估报告称,北极地区拥有原油储量900亿桶,天然气储藏超过47万亿立方米。北极拥有全球13%的未探明石油储量,同时拥有全球30%未开发的天然气储量和9%的世界煤炭资源。
对这些丰富的资源,北极周边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大规模开采。比如美国在阿拉斯加西北岸建立了地球最大的锌矿开采基地,而在俄罗斯的东西伯利亚,有世界闻名的诺里尔斯克镍矿综合企业。加拿大原本不是钻石生产大国,但最近15年里,仅凭北极地区新开发的三个钻石矿,已跻身世界钻石产量三甲之列。
此外,北极地区还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尤其是航运价值。据一些科学家预计,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速冰山融化,10年后,从大西洋穿越北冰洋到达太平洋的航行时间将会缩短近1个月。届时,从亚洲到欧洲,将比走巴拿马运河缩短上万公里行程。这意味着哪一个国家控制了北极,不仅控制了战略要道,也控制了新的世界经济走廊。
目前北极航道有两条:西北航道东起美国和加拿大东海岸,向西穿过加拿大北极群岛,经波弗特海、白令海峡抵达美加太平洋港口;东北航道西起西欧和北欧港口,穿过西伯利亚沿岸海域,绕过白令海峡到达中国或日本港口。
2009年夏天,德国白鲸航运公司进行了穿越东北航道冰层较少水域的航行。今年8月25日,俄罗斯一艘11万吨级的油轮装载7万吨原油在破冰船导引下顺利穿越东北航道,预计于9月上旬抵达终点中国宁波港。有评论说,这次“破冰之旅”揭开了北极航道商业化航行的序幕。不过,该航线目前仍有障碍未能解决,其中最大的难题是北极圈地区的夏季周期只持续两个月左右。
另外,北冰洋的洋底现在已经是世界各国战略核潜艇的栖身之所,北冰洋厚达几十米到几百米的冰层阻挡了来自卫星、飞机等的跟踪和探测。一旦战争需要,核潜艇就能选择突破冰层发射战略导弹。
喧闹的北极—— 近年来,北冰洋沿岸国家大幅提高北极战略在其国家战略中的地位
2007年8月,俄罗斯在北冰洋海底的插旗行动引起了有关国家的密切关注,可谓“一旗插起千重浪”。此后,有关国家纷纷派出自己的科考队驶向北极,或在北极地区进行演习等宣示主权。
俄罗斯于2009年3月发布北极地区的国家政策原则,提出分阶段实施北极战略的规划,包括在2020年前将北极建成俄主要的资源基地;2011年至2015年,完成俄在北极地区的边界确认,确保实现“俄罗斯在北极能源资源开发和运输领域的竞争优势”。俄罗斯根据有关保障俄在北极地区军事安全的相关文件,将加强该地区边防部队和海岸警卫部队力量,以确保俄在北极地区“在各种政治、军事环境下的军事安全”。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在2009年1月离任前签署了关于北极地区政策的国家安全指令,其中强调美国准备动用所有能够动用的手段来捍卫在北极地位的主权,并且打算大幅度增加在北极的军事存在。
除了国土环抱半个北冰洋的俄罗斯,加拿大是北极地区领土、领海占地最广的国家。对北极地上地下、水上水下的种种关注,早已上升为其重要国家战略,其动作显得比其他各国更迅速、更深入、更实际,层次也更丰富。
今年7月27日,欧盟开始在布鲁塞尔正式启动冰岛入盟谈判程序,预计冰岛将在2012年继克罗地亚之后成为欧盟第二十九个成员国。冰岛入盟程序之所以如此快捷,一些欧洲观察家认为,欧盟不只是为了帮助冰岛,也是为了扩大欧盟的地缘战略利益,谋求北极油气资源。德国电视媒体此前曾直言不讳地指出,冰岛加入之后欧盟将会扩大自己在北极地区的存在,那里有着极为丰富的油气储备,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欧盟只能凭借丹麦这一个成员国参与北极开发事宜,而围绕北极地区资源利用的国际合作问题越来越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争论的北极—— 北极地区海洋权益争端包括岛礁归属、海洋划界、资源开发利用等
北极领土纷争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加拿大率先宣布对北极享有领土主权,并一直加强在该地区的军事力量,在2004年还举行了以捍卫其北极领土为目的的大规模军事演习。而邻近北极的美国、丹麦、俄罗斯、挪威等国也没有放弃对该地区拥有领土主权的要求。美国在北约成立后,在从阿拉斯加到冰岛的北极线上,建立导弹防御系统,部署强大的军事力量。丹麦提出北极海底山脉是格陵兰岛海脊的自然延伸,丹对该区域资源拥有开发权。俄罗斯则一再重申包括北极在内的半个北冰洋都是其国土所占据的西伯利亚大陆架向北的延伸。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楠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对于北极领土的划分有两种主张:一是俄罗斯和加拿大等国主张按扇形原则来划分。这一原则是早在1907年加拿大就针对北极地区领土划分标准提出的,该原则对国土东西跨度大、北部海岸线绵长的国家来说最有利,因此得到俄罗斯的支持。不过,由于遭到美国、挪威等其他北冰洋沿岸国家的反对,加之在国际法上缺乏理论依据,“扇形原则”并没有得到公认。二是近年来依据海底大陆架主张划分原则,其主要法律依据是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已获得150多个国家批准。公约规定,主权国家将距其领海基线200海里的范围划为大陆架,并在此范围内行使主权;如果一个国家能提供200海里外的大陆架是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的地理证据,大陆架可以延伸至200海里之外。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俄2001年曾向监督执行公约的联合国机构申请,把本国专属经济区扩展到北极的罗蒙诺索夫海岭水域,但因“证据不足”而遭驳回。为此俄罗斯不断组织北极科考活动收集相关的海底地质学证据。俄罗斯以外的北极地区国家中,挪威(2006年) 、冰岛(2009年) 、丹麦(2009年) 等都先后向委员会正式提出了划定北极海域外大陆架的申请。
对话的北极—— 相关各方认为不必为北极制定一部类似《南极条约》的国际法典
1961年《南极条约》生效,冻结了各国对南极主权的争夺。但有关北极的问题,目前尚无类似条约。因此,各国只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处理北极附近地区的资源开发、大陆架以及公海利用的事宜和争端。目前北极陆地划界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未决的主要是海域的划界和开发等问题。
早在2008年5月,北极地区周边的丹麦、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和挪威就在格陵兰岛开会达成共识,决定在联合国现行框架内、以文明方式解决北极领土和自然资源归属的纠纷,而无需缔结新的国际条约。2009年1月9日美国在北极新政策中也提到没有必要为北极制定一部类似《南极条约》的国际法典。由此可见,北极有关各方意见已经趋同:现有的海洋法等国际法已提供一个框架,各国能通过和平磋商,顺利解决北极地区可能出现的任何争端。
加拿大政府8月20日在北极外交政策声明中说,在北极边界争端中取得进展是目前外交政策中最优先的事项。加拿大愿意在坚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解决与有关国家的边界纷争。挪威国防大臣法雷莫也认同这一观点,称北极没有竞赛。
刘楠来认为,除了一些相关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可以解决北极相关争端的国际组织和机构还有联合国、国际法院和国际仲裁法院。如果这些资源能够得到充分运用的话,围绕北极之争各方发生大的冲突甚至发展到热战的可能并不大。实际上,关于北极海域划界争端,有关国家最终还是要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例如,今年4月,俄罗斯与挪威就巴伦支海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周围经济专属区之争握手言欢,成功划界,终于结束了持续40年的纷争。
除此之外,北极理事会也是各方可以倚重的一个平台。这是一个创立了14年之久的政府间论坛,它让8个北极国家与6个原住民团体坐到一起,讨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虽然它对各成员没有任何法律约束,但它是一支有益的力量,可以让每个参与者都习惯于在外交框架下讨论北极的未来。
脆弱的北极—— 世界自然基金会报告显示,气候变化对北极地区的影响可能要比人们预期的范围更大、速度更快
全球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区域的环境变化都要受整体环境变化的制约,反过来整体环境的变化又是各区域环境变化的综合体现。资源丰富的北极环境不仅脆弱,而且自我修复和调节能力较弱,一旦北极地区环境进一步恶化,其影响对全人类来说将难以预测。世界自然基金会对开发北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发出警告,北极地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业已成为全人类的课题。
美国《时代》杂志网站7月12日发表文章称,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海底石油钻探风险的关注,在此背景下,北极地区海底能源开发安全再次引起争议。目前,美国已经冻结了在阿拉斯加地区的油田勘探工作。今年加拿大进行“北极熊行动”军事演习的部队比以往增加了一项任务,除一年一度彰示主权的训练外,部队还将和当地居民演练如何应对原油泄漏。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谢尔盖·东斯科伊8月底表示,俄罗斯政府将加强对北极大陆架开发的环境控制。俄自然资源部已起草完毕一项旨在防止海上污染的草案。根据这项草案,每个北极矿藏开发公司必须起草一个在发生可能的石油泄漏和其他消极生态事件时如何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专门计划。
相关专家认为,北极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恶劣的开发条件、脆弱的生态环境及其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影响等问题均已超出了国界,超出了任何一个国家单独行动的能力与范畴,都需要国际社会的统一行动才能加以解决。
俄罗斯联邦航天局局长日前表示,经济发展部提议2014年开始启动“北极”卫星系统。该系统将用于监视北极地区的气候变化和勘测能源资源。目前,除加拿大有意参与合作外,意大利和一些亚洲国家也对该项目表示了兴趣。
专家指出,当前北极比较有成效的合作是环境合作,但环境保护属于“低度政治”,从属于各国主权。目前北极地区的合作机制大多是采取没有约束力的协议、宣言、项目等,而非公法或条约。这种“软法”形式的合作机制缺乏实施的保障,很难应对北极日益紧迫的生态损害。对此,有关学者呼吁,有关利益各方应该抛开自身狭隘的利益开展合作,包括建立各种联系,发掘有效的沟通渠道,形成共同立场,在北极地区的开发与管理关系上寻找最佳的平衡点。 (来源:新华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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