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宏鹏刘百军本报实习生卢义杰
有读者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福建省福州市某大学周边常常出现一些“迷药”广告,上面不仅列出了产品类别,还详细描述了各自的药效、使用方法和适用场合。
“迷药广告至少快贴两个月了。”过路学生告诉记者,不只是迷药广告,出售四六级考试答案、考试作弊工具等违法广告也屡屡在高校内及周边出现。
在城市“牛皮癣”已屡见不鲜的今天,高校也面临着小广告泛滥成灾的危险。让人担忧的是,高校人群分布密集,违法广告的传播效率比城市其他地方高得多,一些非法商品通过这些广告销售后造成的危害也将大得多。
记者调查发现,高校小广告治理几乎长期处于“不治”的状态,对此现状,究竟应由谁负责?
“牛皮癣”污染纯洁的象牙塔 在福州一所高校的大三学生陈东的指引下,记者目睹了一则校园招聘广告:接待高层领导、商业名流,待遇从优,另有小费。要求:女性,思想开放。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类工作是干什么的。”陈东告诉记者,这则广告从他进校起就已贴在食堂二楼的走廊上,如今时隔三年,仍然没有被人撕下。
记者在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福州大学城内的五所高校走访时发现,所有高校毫无例外充斥着此类广告。传单、海报、横幅……城市“牛皮癣”惯用的手法在高校内都能找到。
福州某大学大一学生郑义告诉记者,他所在学校田径场旁的厕所里,打开一些小隔间的门,就会发现许多广告。而在校内十字路口、宿舍楼、教学区、食堂、宣传栏、超市附近,各种广告更是被贴了一层又一层,涉及家教、兼职、代理、二手转让、求购求租诸多内容。
记者在福州大学城内的一独立学院学生宿舍区看到,几乎每辆自行车车筐都被塞了广告,废弃的广告纸散落在周围。该校同学反映,一些广告有时还直接送到宿舍、贴至门上。
高校和工商部门谁应当负责 广告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但事实上,这种监管在高校常常遭遇缺位的尴尬:或者由高校宣传部门代为监管,或者根本无人过问。
记者从福州一所大学学生会了解到,在该校,若要悬挂横幅,先得到校党委宣传部报批,报批后到保卫处备案,之后才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悬挂。如果发现未经报批或未在指定地点悬挂的横幅,将被保卫处强行移除。
但有趣的是,时值夏天,记者仍然在该校看到了学校部门“保障春运”的宣传横幅。该学生会主席团一位助理表示,即使是像这样的审批程序也仅限于横幅而已,印刷的小广告是不需要经过学校宣传部门审批的。
记者了解到,福州大多数高校除了偶尔发起一两次校园广告治理行动外,日常清理的力度均很弱。福州大学城“校园淘宝”的创办人李波向记者透露,之前他也多次通过“小广告”来宣传产品,但只有一次广告被清理,因为那时是学校迎接上级的卫生检查,所有广告都被清除了。但等风声一过再贴上,又无人干涉了。
“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无论是学校里面的临时广告,还是户外广告、经营广告等,都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获得审批。”
福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的陈女士说。该处处长胡建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如果是纯粹的商业性广告,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工商部门报批,否则一经核实,工商局将进行查处。
高校走向郊区带来管理难题 随着高校不断郊区化,尤其是大学城规模的持续扩大,这注定将使工商行政管理和城市管理部门对高校的监管愈发困难。
“完全禁止校园广告也不现实,关键是要规范。”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林育红认为。
华东政法大学法社会学研究所李建勇教授曾对小广告问题做过专门研究。他认为,目前规范此类行为的有两种法规,但均不能与实际情况完全对应。一类是广告法,但侧重于对报纸、杂志、电视的广告内容作禁止性规定,但对流动性小广告未作专门限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未能解决流动性小广告的问题;另一类是许多城市制定了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以2001年上海市制定的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为典型代表,采取责任人问责制,但实际操作都有难度。
正因如此,工商、城管部门有限的编制在应对城市小广告上就已力不从心,更缺乏人力、财力、物力对高校这一特殊区域进行监管。于是,高校长期沦为广告的“不治区”。
此间,有大学生建议,可以针对高校特点尝试先行制定法规或政策,以此解决监管缺位的难题。
“在院校这类"准公共场所",还可以立法将"小广告"管理制度的制定权下放保卫处等管理机关。”湖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罗书娥建议,也有人认为,由工商部门在校内设立简易“一站式”电子服务的审批部门,完全可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高校小广告问题提供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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