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勇指认现场露出笑容 |
(成都商报记者 蔡小莉)去年11月24日,枪击卫星观测站哨兵、市政府保安的被告人伍勇,被宜宾中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明日,省高院刑三庭将赴宜宾,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2008年11月11日下午5:10左右,内宜高速公路北站收费亭被两名化了妆的男子持枪抢劫。2009年2月23日下午4:28,3名着装怪异的男子来到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南站收费亭,手持火药枪、砍刀破门而入,控制收费员,抢得现金49800余元后逃离现场。
在对两件抢劫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伍勇进入警方的视线。警方侦查发现,伍勇不单是收费站抢劫案的主要嫌疑人,而且还是另两起暴力案件的制造者:2003年9月11日,伍勇涉嫌枪击宜宾卫星观测站哨兵,同年10月2日,涉嫌袭击宜宾市政府保安。
为此,公安部门将4起案件并案侦查,定为“宜宾公安一号案”。去年11月24日,宜宾市中院开庭公审伍勇及与他一起抢劫收费站的几名被告。当日,法庭当场宣判伍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明日,省高院刑三庭法官将赴宜宾,二审开庭审理伍勇一案。(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