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李江涛)为激励博士生安心学习和研究,提升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清华大学决定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
清华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立,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本人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获得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享受普通奖学金,还可与其他博士生一样,申请减免学费以及“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术新人奖、国际会议资助、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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