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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应真正“惠民”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09月08日05:45
  民盟运城市委武兆文反映:公共廉租房是政府或公共机构以低于住房市场租金的价格出租,可供长期租住的保障性房屋。供应对象为城市中等以下收入建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目前,公共廉租房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认定不清,出现开宝马车入住的怪现象,以及违规出租、空置、收入水平已超出范围却仍不退出保障房等问题;户籍门槛限制廉租房收益面,在大学生毕业、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众多的城市,相当一部分新就业人员并非本地户籍人口,然而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限制,公共廉租房只保障本地户籍人口;传统的附着于居住地的公共资源政策配套不明确,严重滞后。

  为此建议:1.出台配套政策。在国家城建等七部委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住房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应当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公共廉租房真正惠民。2.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专门成立公共廉租房管理服务机构,分别配备专门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实行机构、人员、资金保障,专门管理服务和巡查公共廉租房使用情况。3.建立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和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建立公共廉租房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个人资料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将廉租房和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实行无缝隙对接,区别对待。4.建立科学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确保廉租房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杜绝开宝马车入住的怪现象。5.加强监管检查。各级公共廉租房管理服务机构要经常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廉租房租住,擅自转租、出借和抵押廉租房屋及拖欠房租等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让廉租房真正惠民。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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