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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下挖房矿工有望住上廉租房 官方称不强填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09月08日11:20

  本报郑州9月7日电(记者韩俊杰 通讯员段艳超)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该市64岁退休矿工陈新年所挖“地下标间”确系非法建筑,但该局将调查相关情况后,妥善解决,不会动用强制手段进行填埋。

  郑州市中原区廉租房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到陈新年家中了解情况,表示陈新年家的条件符合廉租房政策,只需社区出具证明即可申请,其他程序简化办理。相关手续办结后,陈新年还可享受货币补偿。此外,工作人员还对棚户区进行了挨户调查。

  一家四口人,住房面积却仅15平方米,买不起房也从未想过买房的郑州64岁退休矿工陈新年,四年前开始在自家所住棚户区院内挖房,最终挖出10平方米的“地下标间”。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陈新年说,其实“地下标间”住起来并不舒服,只因实在买不起房子,居住条件又太差,才想出这个办法。“要是有钱,谁愿意像老鼠一样钻到地下?”

  与陈新年一样,棚户区居民多是一家三口或四口挤在两米高、面积十多平米的石棉瓦房内。他们家庭月收入大多在2000元以下。据记者调查,因道路狭窄,棚户区还存在火灾隐患。

  记者注意到,就在9月1日媒体首次报道“地下挖房”事件当天,《郑州市公共租赁房暂行管理办法》出台,主要目标是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依据该办法,今年,该市将首先在来郑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试点建设,确保完成48.4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目标,于2011年接受群众申请,在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轮候制度,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价格按市场租金的70%%收取。

  该市表示,将根据调查的实际需求情况,通过“三步走”的方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0年为试点准备阶段;2011、2012年为全面启动建设阶段;2013~2015年为强力推进阶段。力争至“十二五”期末,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要架构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供应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全面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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