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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日本手机与实名的“绑定式”销售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9月08日13:43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 冮冶)无论是通讯还是移动发稿,手机现已成为记者出行采访的必备工具。可是,对于临时到日本出差的记者同行来说,要想得到一部手机并非想像得那么简单。因为如今在日本无论是预付费式手机还是后付费式手机,都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

  日本手机市场与中国最大的不同是:没有任何一家手机运营商或代理商单独出售裸机和卡号(除一些免税店出售面向海外市场的裸机外)。要想拥有一部在日本能使用的手机,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明,连同裸机、卡号与商家签约入网,三者缺一不可。因此,记者之前作为新华社东京分社负责人,个人名下常年挂有四五部手机,专供到东京参与重大报道活动的记者同行们使用。

  由于新华社东京分社在日本不是当地注册法人,因此无法以单位公章申请手机入网。中国常驻日本的记者持公务护照享有准外交官待遇,不需要办理当地的身份证,其最大的好处是在办理居留签证、多次往返签证一路绿灯,并免除签证费。但公务护照与日本外务省颁发的记者证,都不能作为法定的有效证件申请手机入网。

  在日本,只有具备法律认定资格部门颁发的写有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居住地的证件才算有效身份证明。因此,对于常驻日本的中国记者来说,只有日本驾照算是有效身份证明。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手机在日本普及。根据付费方式分为两种——预付费式和后付费式。后付费式手机在入网签约时就实行实名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运营商按时收取话费。而预付费手机出现之初有两种选择,一种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而另一种则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但是,随着手机犯罪案件逐年增加,2000年7月,邮政省接受日本警察厅建议要求运营商在出售预付费式手机时必须确认购买者身份。 日本自2006年4月1日起实施《手机不当使用防止法》。根据该法,所有手机用户无论申请新号码还是转让号码,都必须经过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进行确认。如果提出申请的是法人,除需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前来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证件、在职证明以及法人单位公章。

  日本网络化管理程度很高。当你在一家手机代理商办完入网手续后,通常会被要求等待30分钟。这段时间里,你的信息或许已到警方那里,所提供的证件被核实真伪;或许已到其他运营商,确认有无滞纳费用等不良记录。

  而手机退网并不比入网简单,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由营业员从电脑记录中核准相关信息,结清所有费用才能得到一纸注销回执。如果名下手机还在使用或机主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营业厅办理手续,就必须事先写好委托书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过户或退网手续。

  尽管如此,日本手机犯罪仍时有耳闻。据统计,截至2004年9月,日本发生各类手机金融诈骗案件11004起,涉及金额129.3476亿日元。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贪图小利的弱点,用金钱套取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手机,然后再转卖给他人谋取利益。而转借有效身份者到头来得到的是高额话费账单,其名下手机若被利用犯罪则不排除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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