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杨子健 苑长军) 轿车司机黄某与大巴车司机梁某发生冲突后,用警棍打伤对方,后冒充警察企图私下了结。民警办案时从黄某的轿车搜出警棍、手铐、催泪剂和警灯等警用设备。9月7日,黄某被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处以治安处罚。
9月6日晚11时许,记者赶到南宁市友爱民乐路口附近看见,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引擎盖上留有血迹,轿车后面停着一辆大巴车。大巴车司机梁某捂着头站在轿车前,衣服上沾有不少血迹。打人者黄某已被民警带上警车。
当时,围观的人较多,民警准备将双方当事人带走调查,但遇到被打一方及部分围观者拦阻。被打者梁某认为,轿车司机黄某喝了酒,要等交警来进行调查。7日零时许,两名交警赶到现场,察觉到黄某身上有酒气,表示要带黄某去医院抽血检验。此时,梁某得知黄某是“警察”,又坚持要等公安局督察人员来,不让交警带走黄某。
随后,交警记下黄某驾驶证等信息后,因为还有其他事故要处理,只好离去。随着围观人群的增多,路口一度发生交通堵塞。很快,增援的民警赶到现场,耐心地劝说梁某及其亲友。凌晨1时30分,民警将两名当事人连同大巴车、轿车带走。该路段交通恢复正常。
谈及为何发生冲突,双方各有说辞。梁某称,当晚10时许,他开车经过该路口时,黄某驾车几次故意阻拦他的大巴车前行。见黄某停车后,他下车去理论,就发生了口角。突然,黄某抡起警棍,重击了他的头部,导致受伤流血。他想拨打电话报警,但对方抢走了手机。之后,黄某将他拉到一边想私了,并称“我是派出所的”,表示愿意赔偿医疗费,但被他拒绝。对方除了警棍外,还拿出了手铐。
黄某则说,当时,大巴车三番五次阻拦他的轿车行驶,他上前停车后,与梁某理论,岂料梁某的一朋友动粗,他就甩棍击伤了对方。其间,他朋友从轿车上拿出手铐和催泪剂。随后,梁某拿手机拍他的相貌,他就抢过手机,后已归还。他表示,他没有说“我是派出所的”。
据目击者介绍,梁某和黄某发生口角后,黄某从车上拿出一根警棍,朝梁某的头部打了两下。轿车上的人打完人后,乘车离开,但被梁某站在车前拦住。梁某掏出手机,被黄某强行抢夺。黄某自称“我是派出所的”,打算私了此事。路过市民见该“警察”“知法犯法”,就将轿车围了起来。
办案民警称,他们赶到现场时,听见群众对黄某喊“警察还这样”。另外,他们调查时从黄某的轿车搜出警棍、手铐、催泪剂和警灯警用设备,违反了相关规定,他们已没收了这些物品。
据查,黄某不是警察,而是南宁某公司员工,专门负责防盗工作,由于工作比较危险,就弄来了警用设备防身。
记者了解到,梁某头部的伤口缝了3针,已无大碍。7日,警方对黄某处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