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55年与首次授衔同时进行的大规模授勋之后,经过近两年复杂细致的工作,1957年6月,中央决定再次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解放军报》第230期(1957年6月18日)报道:
据新华社17日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天下午举行第七十四次会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审议了国务院周恩来总理提请授予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的第二批名单,决定授予四十七人以一级八一勋章、授予一千四百六十七人以二级八一勋章、授予五千三百三十九人以三级八一勋章、授予一百九十六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四千一百五十二人以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三万一千零九十八人以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四百二十一人以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四千九百三十二人以二级解放勋章、授予五万四千八百七十九人以三级解放勋章。
1957年6月18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授勋命令,其中包括杨成武等47人的一级八一勋章、黄永胜等196人的一级独立自由勋章、王建安等421人的一级解放勋章。总政治部、总干部部于6月20日联合发出《关于举行授勋仪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即准备举行授勋仪式”。通知中提出,勋章一般应在授勋仪式上授予本人,如因单位分散、人数很少,不便举行授勋仪式,或个别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授勋仪式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首长代为将勋章个别地授予本人。通知中规定,授勋仪式应由各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共同负责组织,至于授勋仪式是否邀请地方党政负责同志参加,授勋后是否举行文娱活动,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通知中要求各单位一般应在1957年10月1日以前将现役军人的勋章授给本人,个别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稍延迟一些时间。
这一年“八一”建军节前夕,人民解放军总部、各军种、兵种和各军区的领导机关及各部队,先后隆重举行了授勋典礼。
在总部和驻京部队联合举行的授勋典礼上,国防部副部长李达上将宣读了毛主席的授勋命令,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元帅代表毛主席把勋章授予杨成武上将等394人。在总参谋部的授勋典礼上,总参谋长粟裕大将代表毛主席把各种勋章授予968名军官。总政治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联合举行的授勋典礼上,由国防部副部长、总政治部主任谭政大将代表毛主席将勋章授予林月琴等559人,其中有女军官22人。在沈阳军区俱乐部隆重举行的授予驻东北地区陆海空军各部队、院校军官勋章典礼上,国防部副部长萧劲光大将代表毛泽东主席把一级、二级和三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分别授予邓华上将、王建安上将等549名将军和军官。在兰州、新疆军区分别举行的授勋典礼上,代表毛主席授勋的是总干部部部长兼总政治部副主任萧华上将。曾经参加过新疆三区民族革命的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军官,也都分别获得一、二、三级解放勋章。在济南军区授勋典礼上,代表毛主席授勋的是济南军区代司令员王新亭上将。在后勤学院授勋仪式上,六百名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人员,分别获得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后勤学院副院长张池明中将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主席的命令,然后,又代表毛主席把二、三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一一授予有功人员。各地方党政负责人参加了部队授勋典礼。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陈鹏参加了总参谋部的授勋典礼。中共辽宁省委书记、辽宁省省长杜者蘅代表辽宁省和沈阳市的党和政府参加了沈阳部队的授勋典礼。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强自修、甘肃副省长陈成义、马青年以及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谭启龙、副省长王卓如等人,也都分别参加了兰州和济南部队的授勋典礼。他们向荣获勋章的同志热烈祝贺,并勉励大家在保卫祖国和建军事业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荣获勋章的解放军中高级军官非常激动,他们都把光荣归于党、国家和人民。新疆军区参加过长征的焉耆军分区司令员廖明大校获得了3个二级勋章。当他把勋章佩戴在胸前时,不但想起了长征后被国民党、地主杀死的母亲和两个弟弟,更想起了在雪山草地上倒下去的同志。他说,我们的荣誉是千万烈士们用生命换来的,首先应该归功于他们。曾经参加过新疆三区的革命斗争并担任民族军副总指挥的祖龙太也夫少将,他是维吾尔族人,荣获了一级解放勋章。他兴奋地说,这是我们一生中难忘的日子。后勤学院物资保障部部长别祖后大校说:“党和人民授给我三枚二级勋章,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大事情。我一定不背功臣包袱,永远联系群众,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济南军区授勋典礼上,济南军区炮兵司令员颜伏大校代表获得勋章的同志讲话,他表示要把国家和人民给予的荣誉看成是对自己的鞭策,绝不骄傲自满,要为解放台湾、为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世界和平做出新的贡献。
1958年后,就不再颁发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奖章。但个别也有例外。如贺诚将军1958年由国家卫生部副部长改任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回到军队系统,被授予中将军衔,但没有同时授予勋章。他1958年照的标准像也没有佩戴任何勋章。后于1962年补授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5年至1957年,共授予人民解放军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各种勋章103349枚,各种奖章52万余枚。其中,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178人,二级八一勋章1467人,三级八一勋章5339人;一级独立自由勋章313人,二级独立自由勋章4152人,三级独立自由勋章31098人;一级解放勋章990人,二级解放勋章4932人,三级解放勋章54879人。授勋人数共计61000余人。在功勋卓著的共和国开国将帅中,有144人同时荣获3枚一级勋章,其中,10位元帅和10位大将,均被授予金光灿灿的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57位开国上将中有47人被授予3个一级勋章,有10人例外:韦国清、唐亮、苏振华被授予二级八一勋章(红军时期为团级干部)、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李天佑、杨至成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抗战时期在苏联养伤)和一级解放勋章;吕正操原为东北军将领,抗战时期参加八路军,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上将中只获得一级解放勋章的有4人:乌兰夫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都参加了革命工作,但未在军队任实际职务;陈明仁、董其武、陶峙岳3人原为国民党军中将级军官,解放战争后期率部起义,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77人中,有60人被授予3枚一级勋章,占将近三分之一;少将1360人中,仅有15人获此殊荣。另外还有已转到地方工作、只授勋未授衔的周保中、冯白驹二位将领也获得了3枚一级勋章,共计144人。周保中女儿周伟说:“1955年9月27日,我父亲周保中(被)授予了三枚一级勋章,我母亲跟我提过,我父亲激动地说:我今天接受3枚一级勋章,是代表了全体东北人民和死难的烈士。”另一位抗联领袖冯仲云获得两枚一级勋章。冯仲云1927年参加革命,土地革命时期担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担任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政委;建国后担任松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北京图书馆馆长、水利部副部长兼华东水利学院院长等职,没有担任军职,但考虑到他的历史贡献,依然授予他一级八一和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彭真曾经对冯仲云说:“我们共产党人二十多年领导的革命斗争中,有三件最艰苦的事:第一件是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二件是红军长征后,南方红军的三年游击战争;第三件是东北抗日联军的十四年苦斗。”毛主席则在授予冯仲云勋章时紧紧地握着他的手说:“你是冯仲云,是东北抗日联军的。你们东北抗联,比我们长征还要艰难、艰苦。”据冯仲云女儿冯忆罗回忆:我母亲曾经跟我讲,我父亲在授衔以后,回到家里特别激动,手里捧着两颗金色的勋章,当时跟我说,这个不光是给我的荣誉,而且,这个是给我们满洲地下党省委和东北抗联的同志,14年浴血奋战的这份荣誉。冯白驹亦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长期担任琼崖党政军重要领导职务,领导琼崖人民进行革命斗争,一直坚持到全岛解放,创造了“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光辉业绩。周恩来总理誉冯白驹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解放后,冯白驹担任中共海南区党委第一书记、海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海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海南行政公署主任、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和副省长等职。1955年评衔授勋时,冯白驹已不在军队系统,因此没有授予他军衔(有些书刊中称冯白驹1955被授予中将军衔,实属误传),但考虑冯白驹将军和琼崖纵队的特殊经历,还是授予他三枚一级勋章。
获得三枚一级勋章高级将领名单
(同时或先后获得)
1955年9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的人员共73人:王震、王近山、王宏坤、王树声、王新亭、方强、甘泗淇、叶飞、叶剑英、冯白驹、毕占云、朱德、朱良才、刘亚楼、刘志坚、刘伯承、刘道生、许世友、许光达、孙毅、李达、李涛、李克农、李聚奎、宋任穷、宋时轮、张云逸、张宗逊、张经武、张爱萍、陈赓、陈毅、陈再道、陈伯钧、陈奇涵、陈锡联、林彪、罗荣桓、罗瑞卿、周桓、周士第、周保中、赵尔陆、钟期光、洪学智、贺龙、贺炳炎、莫文骅、聂荣臻、倪志亮、徐立清、徐向前、徐海东、郭天民、萧华、萧克、萧劲光、黄克诚、曹里怀、阎红彦、韩东山、彭绍辉、彭德怀、粟裕、程世才、傅钟、傅秋涛、谢富治、赖传珠、詹才芳、廖汉生、谭政、谭希林;1955年9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的29人:王诤、王必成、王尚荣、甘渭汉、朱明、朱辉照、刘震、刘转连、孙超群、杜义德、杨梅生、李信、李天焕、吴先恩、陈先瑞、金如柏、周纯全、冼恒汉、郑维山、饶子健、贺庆积、袁克服、钱钧、徐深吉、郭鹏、郭化若、唐天际、萧向荣、谭友林;
1955年9月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3人:邓华、姚喆、韩伟;
1955年9月授予一级解放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17人:孔庆德、刘培善、苏进、李寿轩、张平凯、张令彬、张达志、张贤约、周玉成、周志坚、胡奇才、赵镕、贺晋年、陶勇、常玉清、韩先楚、彭明治;
1955年9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1957年6月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人:欧阳毅;
1957年6月授予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的人员11人:王平、王建安、刘子奇、杨勇、杨成武、杨得志、李志民、陈士榘、林维先、崔田民、梁从学。
勋章奖章制度,是年轻的共和国对人民解放军颁布的一项褒奖法令,也是国家建立统一的正规奖励制度的开端。尽管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未按预定计划如期进行,也出现了个别攀比现象,如某中将对授予他的二级八一勋章有意见,迟迟未领等。但总的看,授予勋章奖章是有积极意义的。通过这一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人民解放军全体官兵的荣誉感和上进心,调动了他们建设国防、保卫祖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军队建设。
(本章节选自《新中国实行军衔制度纪实》金城出版社出版) (来源:人民网-军事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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