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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儿”弑母受审毫无悔恨之意 要求轻判几年

来源:兰州晨报
2010年09月09日01:39

  榆中“傻儿”弑母案再开庭

  被告在法庭毫无愧疚悔恨之意 最后陈述时竟要求“轻判几年,最好能放了”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在乡邻印象里“脑子有问题”的榆中金崖镇男子郑佳掐死母亲后,其家人并未报案,3天后,当地民警知悉情况后才将逆子绳之以法。兰州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郑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省高院复核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9月7日,郑佳再一次站在兰州中院法庭受审时,毫无愧疚悔恨之意,甚至笑答法庭讯问,被法庭制止后,他坦言亲手掐死了母亲,但最后陈述时竟提出“轻些判上几年,最好能放了”的要求。该案将定期宣判。

  2008年8月20日,榆中县金崖镇邴家湾村一户农家院落里搭建灵棚,为殁年53岁的女主人金某办丧事。两天后,当地派出所民警从村民的议论中惊悉金某死于非命,凶手竟然是其“傻儿”郑佳。于是,郑佳在灵堂前被警方带走。经查,时年24岁的郑佳在乡邻的印象中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傻子”。2007年3月前往深圳务工时,又因意外事故摔断了腿,并致脑震荡,伤愈后一直赋闲在家,常与父母发生争吵。2008年8月19日晚,郑佳与母亲吃晚饭时,其母数落他“不好好上班,一分钱也没挣上”,又踢了他两脚。当晚,郑佳父亲去上夜班,次日凌晨,郑佳走到母亲床前,将熟睡中的母亲掐死,用被子盖住母亲的脸,随后返回自己床上入睡。清晨郑父下班归来后,郑佳坦承母亲被自己所害,父亲将他痛打一顿后,郑佳并未逃离也没有自首,而是呆在家中看乡邻张罗丧事。尸检证实,金某系遭扼颈窒息而亡。警方还委托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郑佳进行精神状态鉴定,证实案发时郑佳无精神疾病,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2009年4月28日,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9月7日,该案重审开庭时,面对检方出示的多份证据,郑佳的反应的确异于常人,他先称“指控属实”后又提出部分证人证言是“假的”,突然又极力辩称“她没死,早上看她时她还张嘴冲我笑呢”。最后又说“我不是存心要杀她的,我妈早有死的准备,骂我是逼我帮她动手”。最后陈述时,郑佳絮絮叨叨“我确实不是故意杀人的,把我轻判上几年算了,最好能放了,两年没回家了,我挺想家的”。

  《兰州晨报》供稿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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