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村支书虚报4546座坟头领取迁坟款致富 敛财百万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9月09日03:25
检察官在办案。
检察官在办案。

  报了6500座,多领了迁坟补偿款100多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新洲阳逻街老屋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水平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今年8月30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村原会计朱雪春也被判处缓刑。

  当了书记就有钱

  2008年底,检察机关陆续接到举报,称朱水平“有问题”,没当书记前家境一般;但当了官后,不仅家里的房子翻建了,还经常借贷给别人,且出手十分阔绰。

  举报中提到最多的是老屋村征地补偿问题。这涉及阳逻陈家冲垃圾场建设工程,这是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其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因征用老屋村的一部分土地,政府依规予以了补偿。

  办案人员以这个为突破口,发现被征用的土地中有村里的一大片坟地。依照规定,每迁一座坟头,将补偿400元。村里上报的迁坟数字是6500座,而实际上远没有那么多。

  经调查,很多坟主的名字并不存在,或数字并不吻合,显然,有人在虚列事实骗钱。

  村支书“失踪”后投案

  最清楚账目的莫过于该村的会计朱雪春。办案人员了解到,朱水平在担任村支书、村主任期间,大权独揽,一人说了算,朱雪春更是对其言听计从。他们决定从朱雪春那里找到突破口。

  办案人员以“请”朱雪春核对账目的名义,对其进行了突审。在强大的攻势和充分的证据前,朱雪春很快交代了同朱水平虚列老屋村村民领取迁坟补偿款的犯罪事实。

  反贪人员很快正面接触朱水平。虽然朱水平已经知道检察院对朱雪春正在进行调查,但他不知道朱雪春在接受调查时讲了些什么,所以朱水平在检察院接受调查期间,对办案人员所掌握的情况捉摸不定,仅试探性交代,涉嫌挪用公款28万余元中的一小部分。

  办案人员并没有急于揭露朱水平,而是“欲擒故纵”,将他放了回去。但没想到朱水平回去后就“失踪”了,怎么也联系不上。

  考虑到朱雪春的表现,办案人员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让他回家。同时也想用这种方法“钓”出朱水平。

  果然,朱雪春回去的第二天,朱水平就露面了。他托人向朱雪春打探消息并送去3万元,叫其快逃。但朱雪春并未买账。办案人员对朱家施加压力,让朱投案。2009年2月7日,“失踪”20多天的朱水平来到新洲检察院反贪局。

  因4546座坟头而致富

  经办案人员调查,2006年7月12日,时任老屋村支部书记兼主任朱水平领取应付农户附着物补偿款及少量村集体附着物补偿款计293.5万元现金(含坟6500座,每座补偿标准400元,计260万元),其中老屋村实际兑付农户迁移坟墓1954座,每座补偿标准400元,共计金额为78.16万元。仅坟墓补偿一项村虚报坟数4546座,套取国家建设专项资金181.84万元。

  朱水平领取293.5万元现金后,除支付给会计朱雪春应付农户补偿款及村开支费用共计185万余元外,手中截留105万元。

  这105万元,朱水平主要用于借给亲友做生意或炒股,另外借给本村村民及熟人。此外,2008年9、10月份,村干部换届选举,朱水平为拉选票,请客送礼7万余元,支付阳逻某大酒店近几年进餐费6万元,以及朱水平用于生活开支等。

  此外,朱水平、朱雪春还涉嫌共同挪用公款27万元。

  2009年9月25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两人被指控共同贪污105万余元、共同挪用公款27万元,朱水平单独挪用1.5万元。

  庭审中,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罪行定性存在异议。朱水平称自己不能构成贪污罪,资金是以公家的名义借给他人,是公开的,且有一部分资金用于工作的活动经费开销,并非自己私吞。朱雪春则辩称,自己受到朱水平胁迫,且未从中得利,且有自首情节,请求轻判。

  检察院在办理朱水平一案时同时查明:阳逻规土二所工作人员潘登峰在负责老屋村地上、地下附着物种类、数量调查、核实、统计、上报过程中,对老屋村涉及迁移坟墓没有到实地进行点数,而是委托老屋村干部自行统计上报坟数。

  结果被朱水平、朱雪春多报坟墓补偿款,给国家建设专项资金造成特大损失,潘登峰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

  检察官给2000名村官上课

  8月30日,市中院一审宣判:朱水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朱雪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犯挪用公款罪免除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潘登峰也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缓刑。

  据新洲区检察院介绍,2009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村官的违法行为,有7件16人受到刑事处罚,其余5件7人因情节轻微、犯罪数额较小,移交纪委处理,涉案金额近300余万元。

  据分析,“村官”犯罪主要成因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主管部门对下拨的资金检查监督不到位,村务公开不透明造成。此外,“村官”权力过于集中;村委会属集体经济组织,不属于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致使各级审计机关无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

  查办朱水平一案后,检察院向有关部门下发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新洲区也组织了辖区547个村的2000余名“村官”上法制课。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刘颖璐 通讯员 周晶晶 韩冰

(责任编辑:马涛)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