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一鸣)9月8日,辽宁省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内14个城市同时启动。当日,记者在沈阳公路路政局获悉,为期近两个月的整治行动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全部按上限处罚,最高可处罚3万元。
当日10时50分,执法人员在102国道原沙岭收费站附近设置两道关卡对过往车辆实行检查。记者看到,当一辆水泥搅拌车两侧轮胎分别压上便携式动态轴重仪的界面上后,电脑显示该车辆没有超载。随后接连几辆车,均轻松过关。
一位过路的农民说:白天大车少,晚上大货车像坦克似的呼呼地跑。说话间,记者看到几百米外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忽然调头跑了,该车上装着高高的黄土,且没有任何覆盖物。执法人员说,估计他们是看到有检查的,超限了,就绕路逃了。
省公路路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内货运车型不断更新,大型超载车辆使省内道路破损严重。全省10万公里的公路网四通八达,治理超限车辆有一定的难度。
此次专项治理超限,坚持重点打击,集中整治,严管重罚。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限30%以上的运输车辆,一律责令停驶,严格实施超限货物分载、卸载措施,坚决消除超限违法行为及其对公路的危害,并依法按上限处罚。其中,超限100%以上的,或采取冲关闯口、威逼利诱执法人员等手段进行恶意严重超限运输的,处以3万元罚款。
省公路路政部门提醒市民,拨96155举报“超载”,查实有奖。
新闻链接
何为超限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2、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
3、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
4、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
5、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
6、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