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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肌溶解患者昨康复出院 与“哈夫病”较相似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2010年09月09日07:0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肖清清报道:前日,中国疾控中心通报,南京23例肌肉溶解病例(国际称“哈夫病”)确与食用小龙虾有关,引起人们对于武汉唯一类似病例(本报曾报道)的关注。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协和医院接诊的该例肌肉溶解症患者已康复出院,不过,该患者是否因食用小龙虾致病,我省的调查暂无结论。

  据了解,协和医院收治住院的这例患者,临床表现同样为肌肉酸痛,并伴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和肌红蛋白升高,也是在食用小龙虾24小时内出现的不明原因的横纹肌溶解综合征,与南京确诊的“哈夫病”十分相似。不过,该患者经对症处理后病情很快好转,其病情没有对肾脏造成损害。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对协和医院报告的这一病例,我省正在组织疾控、医学等专家分析是否属于“哈夫病”,目前还没有结论;而记者多方求证武汉的医学、营养学和疾控专家,均表示首次听说此病,此前临床较为少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省在对小龙虾的生产、加工渠道等过程监察过程中,没有发现使用洗虾粉的情况。

  协和医院营养科蔡红琳博士认为,任何食物食用过量都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中国营养学会的推荐,成人每日食用鱼虾的量应在50—100克(净重)以内,老人小孩要酌减。以小龙虾为例,推荐食用量换算成毛重,约为300—600克,也就是说,如果是半两一只的小龙虾,20余只就会超量;如果是一两一只,10余只就超量了。淡水产品导致的“哈夫病”,国际医学界还未能找到确切病因,但是从营养角度来说,可能与过量食用有关,也可能是某些人群无法正常代谢水产品的蛋白质所致,目前只能根据国内外资料再进一步研究。对于淡水鱼、小龙虾、螃蟹等水产品,最好选择在安全食用量的范围内,有食物过敏反应的患者则应该忌食。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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