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余讯刘宇星记者漆玉梅报道:丈夫手机内藏有女人照片和暧昧信息,妻子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9月6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2004年,胡小青(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强(化名),2006年登记结婚。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好转,李强的应酬不断增多,两人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2010年1月26日,胡小青发现李强手机里有其他女人的照片和暧昧信息,便带小孩回娘家居住。之后,李强从没过问她和孩子的情况。绝望的胡小青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两人夫妻关系确已完全破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