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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存款10万变8万 被判返还银行两万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9月09日13:33

  乌鲁木齐市民存款10万变8万 被判返还银行两万元

  亚心网讯(记者 周易 通讯员 杨爱琴)储户说在银行存了10万元,银行回执单也显示存了10万元,但事后银行说只存了8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储户将10万元取走后,银行将储户告上了法庭。

  新闻回顾:乌鲁木齐市民在银行存款10万成8万 行长称要私了

  9月3日,记者从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存款人被判返还银行两万元。

  2009年12月4日,张女士和嫂子到南湖市民广场附近的某银行办理联名存款业务。张女士说,她存了10万元,银行给了她注明有“存入10万元”的回执单。但等她办完事回家,就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说她少存了两万元,双方因此争执不下。随后,张女士和嫂子将10万元取走。为此,银行和张女士多次交涉但无果。最后,银行将张女士及其嫂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两万元。

  在庭审中,银行出示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柜员共数了8沓捆好的钱。按一沓一万元计算,共8万元。

  张女士认为,工作人员数钱的次数并不代表自己给的钱数。当时存单上填写了拾万元整,由于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还在前面加上了一个“壹”。“我们存完钱都回到家了,这时却说少了两万元,能说得清吗?”

  按照银行规定程序,在办理超过5万元的大额存款时,首先要核实捆数是否正确,然后再拆开清点每捆是否足额。扎捆后,再由复核人员清点。

  银行代理人承认,在办理该笔业务时,工作人员的确违反规定,接过钱后直接放入点钞机,复核人员也没检查,但这并不能免除张女士多拿了两万元应该承担的责任。

  在庭审中,双方都没拿出充分的证据。银行提出,对监控录像进行精细化处理,结果证实张女士放入凹槽中的钱只有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填写的联名账户存款申请金额为10万元,原告银行交给被告的存款凭证金额也是10万元,但相关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交存柜台的钱只有8沓百元人民币。由于双方对交存的百元人民币是规范捆扎(每沓1万元)的事实均未提出异议,且被告认可监控录像的真实性,因此根据监控录像可以认定被告当时交存柜台的钱款是8万元人民币,被告多得的两万元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将两万元返还原告。

  判决后,张女士和嫂子不服,已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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