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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法保障垃圾分类 扔垃圾不分类将罚50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9月09日13:50
  中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周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送审稿)》近日开始通过广州市法制办的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垃圾如果不分类将会处以50元罚款。

  该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四类,要求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对不分类投放且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

  之前就有市民提出,分类好的垃圾,又被环卫工人打包混在一起运走了。对此,规定明确,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运输。餐厨垃圾则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企业运输。

  1998年,广州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并被列入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然而,十年之后广州垃圾分类试点仍处于“初级阶段”。这次《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出炉,就是为了给推进垃圾分类提供保障。据悉,广州是内地首个立法保障垃圾分类的城市。该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相关管理及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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